第6节

“……”

“……”

亚瑟站在门口笑了:“弗雷德的意思是他也很淘气,为什么你不给他点心吃!弗雷德你居然向cici撒娇!”

傲娇的少年被自己的哥哥嘲笑了,白皙的小耳朵瞬间变得通红。

沈何夕又拿出两块红豆糯米糕分别放在了亚瑟和弗雷德的手上。

“很快就要开饭了,我的厨房门口不需要两位帅气的小骑士了。”

终于,厨房里清静了。

沈何夕在一摞手套里挑了一副略薄一点的开始炒菜。

晚餐的配置是按照西方人的饮食习惯进行的,前菜是一道非常家常的东方菜,酸辣土豆丝。

土豆切成极细的丝,用淡盐水泡去淀粉,油温半热的时候下花椒炸香,再取出花椒,把青红椒丝和蒜瓣下锅爆出香味,土豆丝沥干水分下锅翻炒几下,点醋撒盐,就是中国北方最常见的一道家常菜了。

火要旺,手要快,菜要脆爽入味,醋和盐相爱相杀,加上辣椒的绝妙装点,最终结成了最刺激人类味蕾的同盟。

沈何夕用了十分钟的时间向哈特先生和泰勒夫人解释自己这道菜的原料真的是potato。

颜色漂亮……当然土豆也能很漂亮。

口感清脆……没问题,土豆的淀粉被泡掉了……

红的?辣椒……绿的……还是辣椒,等等那是香菜。

一群“洋包子”一边抛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砸的沈何夕头昏脑涨,一边也没耽误了吃,不到五分钟,几个人面前装土豆丝的盘子已经干净到可以直接放回碗柜了。

嗯?那位同样是中国人的何勉韵女士呢?

她假装自己不存在,尽情地品尝着自己多年没吃的家常菜。

土豆丝开胃之后,就是红烧鳗鱼。

红烧,也是一种通贯南北的做法,秘诀就在糖,酱油,酒和油的搭配上。

糖,在中国菜的做法里,不仅能够提供甜味的刺激,也能够提供鲜味的诱惑,能够消解油腻,也能赋予肉奇妙的鲜味。

调色调味,先色后水,就是红烧的秘诀,在味道的调和趋于完美的前提下,色宜浅不宜深,糖宜少不宜多。

翻炒的糖变成或深或浅的焦糖色,搭配了酱油,在油的加热下散发出能够浸染一切食材的香气。

比如这座城市常见的鳗鱼,在被切段腌制过之后,进到了锅里,在热油与蒜香的冲刷下,瞬间爆发出了自己掩藏的香气。

翻炒,加水,焖炖。

富含胶原蛋白的肉质在汤汁的包裹下变得松而不散软滑适口,还在调料的调剂下更加诱惑人的神经。

红烧鳗鱼出锅的时候,餐桌前只剩下了正襟危坐的泰勒太太。

哈特一家人都堵到了厨房的门口,包括多年被腐国饮食荼毒的哈特太太何勉韵女士。

“怎么能没有米饭呢?红烧鳗鱼必须配米饭啊。”完全无视旁边小女儿可怜巴巴的目光,何勉韵吃掉了自己盘子里最后一块鳗鱼,一边意犹未尽,一边茫然若失。

“小夕,下个周我领你去这边的唐人街吧。说不定能买到羊蹄或者乌鸡。”她兴致勃勃地提议,完全已经忘了自己还正在对母女二人间的关系忐忑不安。

所以……这是已经预定下一餐的节奏了么?沈何夕囧了一下,开始觉得自己请的这一餐似乎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叮”泰勒太太一脸严肃地用银勺子轻敲了一下自己的水杯,在腐国的礼节中,这是要发言的提醒。

“我有一辆小型厢车,如果你愿意我们还可以去海边的大市场采购……”

当晚的主菜是果香烤排骨,感谢质量上等的烤箱,它没有让排骨的香气逸散出来,几种水果调配成的果泥还有黑胡椒粉等几种调料已经提前用白兰地调和,和整块的排骨在冰箱里相亲相爱了一夜,水果自然的酸香中和掉了排骨的油腻,香辛料在催发了肉类美味的同时也去除了腥气。

在烤箱里,它们进一步融和变化,在高温的催发下,从量变到质变,从等待到爆发,正是腌渍和烤制之间的巅峰对决,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对决,对人味蕾的征服就是它们的双赢。

中国人烤制东西的最高标准,是食物的内外形成了各自独立又融为一体的美味搭配。

外面,要颜色漂亮,要酥而不焦,要有食材与火焰直接对垒后勃发的焦香气。

里面,要质地柔软,要香而不腻,要有食材自然被保留下的汁水蕴含了食物的从味道到营养的全部精华。

这一切的重点就在于炉火的把控。

沈何夕选用的是上好的整条肋排,被剥除了一层肉之后,最外层是富含脂肪的一层膜状物。

现在,这层膜被恰到好处的火力烘烤成了一咬即破的酥壳,牢牢包裹着内部的软嫩和清香。

打开烤箱之后,沈何夕没有摘掉手上的隔热手套,她拿起一旁的尖刀,在泰勒太太和小凯瑟琳的尖叫声中狠狠地扎向了肋排的一条缝隙。

手起刀落,在尖刀扎下的瞬间人们似乎能听到酥壳碎裂的声音,能听到带着香气的汁水从切口处流下的声音。

不过须臾之间,整块排骨已经被沈何夕拆成了一条条的肋骨,骨上带肉,二分肥八分瘦,从切口处看到的排骨非常清楚的被分成了四层,最外是带了焦香和果香的调料,然后酥脆甜香的外壳,接着是蕴藏了汁水的肥嫩部分,内层是依附在骨头上无论是口感还是嫩滑程度都恰到好处的瘦肉。

每一口都是多重的口感和异样的满足。

每一口都是果香肉香焦香掺杂在一起的味蕾革命。

在座的赴宴者只有泰勒夫人一个人是基督徒。

但是在那个牙齿咬破酥壳,肉汁进入口腔的瞬间。

他们都想感谢上帝。

☆、白粥

看着客人们的表情,沈何夕摘了手套,脸上带着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微笑。

有一双会做菜的手,还是挺容易有成就感的……

前提是……什么叫说好的下个礼拜还来?谁跟你说好了?

周一的清晨,薄雾还笼罩着这个城市的一角,斗森路38号的住客们已经迫不及待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完全没有昔日自己对周一工作/上课的怨念。

因为,前一天晚上,他们整晚都被来自东方的神秘香气折磨着。

有从未闻到的酸香,有各种各样的肉香,还有更多完全超出了他们想象力的奇妙香气一直包裹着他们,让他们辗转难眠、食不知味、饥肠辘辘。

哦,上帝,这真是一场甜蜜的折磨。

现在他们只想快点弄一点东西放到自己的胃里,然后催眠自己这就是昨晚各种各样的美味。

罪魁祸首的沈何夕完全不知道自己让整楼的人都难以入睡。

刚刚跑步回来的她,正哼着歌盛着白粥,厨房外的餐桌上摆着前一天的卤猪脚的猪脚冻还有一碟子红豆包。

今天她要去学校复核资料,如果有时间再想办法咨询一下周围的私立医院……

“咚咚”从门口传来了弱弱的敲门声。

沈何夕摘掉手套,走到门前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仪表,这才从猫眼往外看去。

一个似乎有点眼熟的圆脸小姑娘正一脸忐忑地站在她的门前。

“昨天我来过,楼下的太太昨天也见过我!”女孩儿抬高了一点音量,用非常标准的中文普通话说道。

沈何夕打开门,看着这位“同胞”由欣喜再次变为忐忑。

“那个……前天早上我路过,然后……那个……很香……所以……啊,那个猪蹄太好吃了!”说到猪蹄,女孩儿整张脸似乎都亮了起来。

沈何夕只用了0.01秒就从女孩儿的脸上看到了明晃晃的“吃货”二字。

“哦,你好。我还记得你。”啃猪脚啃得又快又干净……

听到了熟悉的乡音,又知道对方还认识自己,田婉孜瞬间兴奋了起来:“你好,我叫田婉孜,今年二十,来自大陆京城,你也是大陆人吧?普通话好溜的。这是我一点巧克力饼干,味道很好的,我来腐国两年了,你呢?”

能在异国看见同胞,沈何夕也很高兴,当然,如果不是空着肚子站在自己家的门口,她会更高兴。

“我煮了点粥,一起尝尝吧。”瘦削的女孩儿让开门口,让这位不速之客进来。

田婉孜还想滔滔不绝地接着说下去,但是她的身体在听到“粥”这个字的时候已经完全不受她的控制了。

白粥,皮冻,红豆包。

为了要招待这位客人,沈何夕又炒了一盘圆葱鸡蛋。

端着盘子走到餐桌前,她看见胖乎乎的姑娘正捧着饭碗在哭。

人总是这么奇怪,再稀有的美味,也不过能够换得他们一时的痴狂,最平淡的家常却往往是他们一世牵挂的愁肠。

人这一辈子有多少痴狂能挥洒?

又有多少乡愁能抛却?

前一天浓香入骨的卤猪蹄只是让田婉孜一夜念念不忘,今天的一碗白粥,还没下肚就已经让她变成了泪人。

“我要回家!55555555我要喝稀饭配豆腐乳!我要吃西葫芦鸡蛋饼!我要吃炸茄盒!我要吃炸酱面!我要吃炒肝儿!我不要吃炸鸡和薯条了5555555表姐骗人,外国一点都不好,我要回家……”

人们形容思念,常常用牵肠挂肚,看见眼前这姑娘一边嚎哭一边报菜名的样子,沈何夕算是理解了这个词的深层含义。

味觉,作为人类记忆力最持久的感官之一,正是相思之本,牵挂之系。

1997年的腐国无论是物质条件还是精神条件都领先国内许多,所谓民主自由之风气,所谓科技发达之繁盛,也许,对于中国人来说,还不如一碗白粥。

乡愁由此而起,瞬间压倒了一切对精神和物质的憧憬。

沈何夕看着面前嚎啕的女孩儿,没有上前劝慰,她想起了数着饺子入睡的自己。

思念这种事儿,没法阻止,不能禁止。

又有她精神偶像俞正味大师的一句名言“此世间,唯美食与乡愁,值得被原谅十万次。”

想来想去,沈何夕又未老先衰地叹了一口气,只能包容一下了。

一枚土豆去皮,切成略粗的丝,抓一把面粉,倒一点水,撒一点咸盐,搅拌在一起成了面糊。

平底锅烧热,放一点油,沈何夕戴着手套的手抓着锅柄轻轻一抖,油就已经沾到了锅底的每一个角落。

面糊裹挟着土豆条被倒在锅里,伴随着锅子的转动,渐渐地摊在了锅底。

寻常人做这种比较厚的土豆饼往往要用铲子把土豆条摊开才能保证整张饼厚度的均匀。

但是对于进行了几万次腕力练习的沈何夕来说,用一只手,足矣。

田婉孜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缅怀着国内的一切(食物)。不经意地一抬眼,就看见一张金色的饼从平底锅内飞起,像是带了清晨阳光一样,金黄地让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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