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广场上的混战

小说:始于1979广告 作者:杨千意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霹雳乓啷地打得热火朝天,哀嚎与喘息声齐鸣,鲜血与晚风共舞,榕树上洒在褐黄色的落叶,交融成一副灵动凄美,又具有冬日苍凉萧瑟的动图。

贡布、耗子、庞枫三人,以三角阵型对外攻击,把我、梁凤书、曹老二包裹在里面,我知道,这样不能持久,也无法最终取胜。

我想起身加入战斗,但娇小柔美的梁凤书怎么能控制得了曹老二?

正当我一筹莫展的紧急时刻,曹老二犹如宁死不屈的‘铁骨铮铮’的好汉,因嘴里被梁凤书插上了发簪,有些含糊不清地咆哮道:“扑街,打,打……”。

在他咆哮的时候,整个人像是变成了弹力球,要从地上弹起来,这种拼死的力量如山崩海啸一样,震得我双臂发麻。我只好双手死死抱住他脖子,双腿盘住他的双肩,人往后半仰,这姿势,就像正在做仰卧起坐,姿势却不标准,而骤停在半空中。

梁凤书把发簪从曹老二脸上抽出来,整个人扑到曹老二身上。这姿势让我很是不爽,太便宜他狗日曹老二了,想梁凤书只扑到过我身上,为了战斗,此时的梁凤书颇为‘不守妇道’,她自己被曹老二挥动的双臂所击打,脑袋犹如拨浪鼓,看得我又很是心痛。

生死之间的毅力是很让人匪夷所思的,梁凤书竟然没有在曹老二双臂乱击下昏厥过去,她使用了平时与我缠绵时的姿势,头埋进曹老二的臂膀里,如鳄鱼捕猎一般咬住了曹老二一条臂膀,并用发簪猛烈迅速地插向曹老二的另一条臂膀。

曹老二的咆哮声迅速衰竭,一切都在刹那之间,他已经逝去挣扎反抗的力量。

梁凤书以发簪穿过曹老二耳朵,对我吩咐道:“他交给我,去好好教训他们。”

来不及关心梁凤书是否受伤,我站起身来,这才见得地上已经躺倒好几个。贡布与庞枫大杀四方,耗子略微吃力,于是我加入到耗子方向的战斗中。

江湖打斗不是拍武侠片,没有影视剧中那些炫技的镜头,凭着一份意志力,靠力量与速度,靠绝不后退的勇气,靠背水一战的决心。扛住对付的击打,眼明身快,尽量躲过致命的攻击,拼死攻击对方,打趴一个少一个。

阿龙和曹老二带来的人,也都是能打的,也都是‘很有种’的人,没一个逃跑,似有‘视死如归’的胆气与气魄。阿龙自己也不孬,坚挺着还在战斗,似要与耗子决生死。

这一次,他们是真正见识到贡布的厉害,也见识到庞枫‘白煞星’的外号绝非浪得虚名。耗子虽不如贡布、庞枫厉害,可他必定曾跟着阿虎身经百战,与我旗鼓相当。

当我加入战斗时,第一个奔阿龙去,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我想拿下阿龙,好结束这场艰难的战斗,可又好像难以做到。看这帮人的架势,好似都收了‘安家费’一样玩命,让我匪夷所思。

江湖打斗,如果势力旗鼓相当,任何一方都很害怕,必定都是骨肉,伤着都痛。一旦闹出人命,还难免有人要被抓捕,谁不害怕坐牢、枪毙?可这就如喝酒一样,上桌子时提醒自己少喝点,别喝醉,一旦拼起酒来,所有理智都会模糊,落得‘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结局,其实,谁喝多了都难受。

仅仅几分钟过去,大家的体力都消耗巨大,再也不能形成蜂拥似的攻击,对方变成轮流休息,轮流攻击我们四个,这对我们就更艰难一些。我们心里都明白,绝不能闹出人命,可对方都是人高马大的彪悍身躯,要彻底击倒也并非易事。

萧瑟的晚风、飘飞的落叶、昏黄的街灯,还有我们这些搏命的蝼蚁,于这冷清下来的莽莽城市苍白无味,没有人瞩目,没有人关心。新年第一天的傍晚,有这么一群人类相互伤害,估计过后回忆起来,都会嘲笑自己。

我们是被迫要战斗,其实他们又何尝不是被迫战斗,他们是为利益所迫。

“都他妈的住手!”广场上传来一声惊天霹雳一般的高呼。

在这声呼喊中,大家还真的都停下来了,各自退几步,我也拉着梁凤书退出战斗。

不是这呼喊声有多么权威,或者有多大威力,我想,大家都打得有些累了,都想歇一歇。

所有目光望向那声音,咖啡馆方向走来三人,走在前面的是罗二娃。

估计阿龙天生爱狂笑,他又一声狂笑,摸一把嘴角的血:“哈哈哈,罗二娃,你他妈的老大鑫仔还在牢里,你在这鬼地方开这么个屁股大的咖啡馆,大家念你也曾混过,主要这咖啡馆也不挣钱,才都不想理会你,怎么?你要借此出头?”

罗二娃身后跟着碧颜和杰瑞,他们两人明明认识我们四个,却装着没看见一样,只紧跟着罗二娃前行。

罗二娃叼起一支烟,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很是从容,伸出手指对阿龙指指戳戳:“你这个废材,说我今天才能出头?好,那你就来做这个助我出头的扑街吧。”

“哈哈哈。”阿龙又是仰天一笑,说话时有些喘息:“罗二娃,你在那里找来两个废材,长得不洋不土的,还想爬我头上?”说着阿龙仿佛缓过气来,狂喊道:“我他妈的是打出来的,你算个叼,哈哈哈。”

碧颜和杰瑞是棕色皮肤,西亚长相,以前跟着娇妹做事,几乎没在外抛头露面,阿龙这帮人都不认得。

阿龙嘲笑杰瑞和碧颜有他的判断,一来看长相,二来看身材。碧颜是女流之辈,剪了一头短发,个子高挑,身材窈窕;杰瑞也和碧颜差不多高,一米七出头,看着身材并不魁梧。在道上人心中,打架这事,主要靠力量,力量来自于肌肉,没有一定的体量,不可能有战斗力。

法制建设越来越健全,谁也不敢轻易弄出人命,耍狠玩命不是江湖主流,主流是把对方打趴下,从而获得名声和资源,借此挣钱过日子。那种穷凶极恶的悍匪一般不在江湖上往来,他们干的几乎都是杀人越货的事,是掉脑袋的事,与江湖主流不是同一类人,几乎是互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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