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她还没有见到轩轩,她还有那么多想念的话儿要对他说,她还有那么多美好的愿望等待着他们一起去实现。
她一定要坚持,坚持走出去!坚持与她的轩轩不见不散!
不管多苦多难,她一定要走出这片大野山,回到轩轩的身边!回到亲爱的家人身边!
孟潇潇一边在心中默默地鼓励着自己,一边拖着疲乏不堪的身体,艰难地向前行进着。突然眼睛一亮,她发现密集的森林中,前面竟然有一处豁然开朗的平地。
哇!四肢酸痛几近虚脱的女孩顿时一阵惊喜,有平地是不是就说明有人烟呢?是不是有猎户在这里居住?
只要能遇到人,那么就有希望了,那么她就不会死了,她就有机会尽快地回到她所熟悉的地方。
孟潇潇鼓足精神,加快了步伐跑过去。
刚刚跑到空地中央,不曾料到脚下一空,她骇然惊呼了一声,整个人便直挺挺往地底坠去。
原来这里是被人挖好的一个深深的陷阱,表面上好端端地铺着落叶杂草,孟潇潇这样没有经验的人根本看不出来此处有诈。
孟潇潇吓得不轻,惊慌失措地想要在身边抓住一个东西,却什么也抓不到。于是硬邦邦地摔到了洞底,一张结实的大网正张开了大口在那里等待着她。
随着她的落入,大网立即收紧,将她网得牢牢实实的。紧接着她的整个人,便随着那张大网被人提了起来,重重地甩到了地面。
孟潇潇本身就已经虚弱疲惫到了极点,此刻又一惊一吓,加上被人用力一摔,当下浑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眼前金星乱冒,人几乎要昏倒过去。
“网住的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只听到一个惊讶的声音,随即有一群人奔过来围住了她。
孟潇潇强撑着精神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围着她的是一群穿着士兵衣服的人。
显然,他们是一批军人。可是他们穿着的军服,却和她父亲哥哥带领的那些士兵不一样,好像不是昱国的。
“这里怎么会有女人?”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盯着孟潇潇看了一眼,吩咐旁边的一个士兵:“去喊将军和公主过来看看,怎么处置?”
“是。”那个士兵答应了一声,飞快地跑走了。
将军?公主?孟潇潇在心里疑惑地想着,会是谁呢?
现在她已经可以肯定,他们不是昱国的人了。
因为昱国的将军就是她的父亲和哥哥,而唯一的公主采薇此刻还在京城里带她的那个刚满月的小不点呢,怎么会到这深山野岭里来?
那么,他们口中的将军和公主是哪个国的?自己如今落到他们的手中,又该怎么办?能安全地回去吗?
有一点毋庸置疑,她绝不能暴露自己真实的身份。顶多就说是山下一户农家里的女儿,进山里寻草药迷了路……
正在暗自思忖之间,那群人已经让出一条路来,随之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影并排走了过来。
孟潇潇抬起眼眸看过去,只见那个男人身材魁梧,脸色黝黑,一看就是个常年练武的勇猛之人。
而当她看清楚那男人身边站着的那个女人时,登时有一种狂晕吐血的冲动,恨不能找一块布将自己脸蒙起来。
真崩溃呀!满天神佛,你们到底长了眼睛没有?
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路,她的运气怎么就会“好”到这种地步?刚刚摆脱了萧墨天的魔爪,却又遇见了对她有着深仇大怨的青青?
孟潇潇一下子想起来,萧墨轩曾经对她说过,青青的原名叫轩辕红,本是宸国的公主。
而凉峰山正好处在昱国与宸国的交界之处,看来,宸国的这些将士是来这里狩猎的。可是,人家男人们打猎,青青你这个女人跟着跑什么跑?现在我要怎么办?
孟潇潇捏紧了自己的双手,心中叫苦不迭。
毫无疑问,落在了青青手中,绝对没有她的好果子吃,不会比在萧墨天那儿好多少。
那时候在王府,青青就想用合欢散害她,才被王爷赶走。那么现在,她被他们抓到,岂不又要陷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可怜境地,任由青青宰割了?
此刻,轩辕红也认出了被悲惨兮兮网在网中,如同一条被抛在岸上奄奄一息的鱼一样的孟潇潇。
轩辕红在宸国皇宫每日里呆得百无聊赖,这些日子,因为龙神二宝的传言,她的皇兄轩辕烈安排宸国的将军石松也带人到这里寻宝。
她从小就和石松一起长大,属于青梅竹马那种,本来可以理所当然结为一对美满夫妻,但是长大后她却被哥哥安插到了萧墨轩的身边做探子。
而轩辕红看到萧墨轩的第一眼,就真正地爱上了他。
谁料到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哪怕卑微到愿意留在萧墨轩的身边做一个小妾,最终却还是被他无情地赶回了宸国。
回来后,石松却还是对她一往情深,根本不计较她曾经跟过别的男人,反而觉得她是为了国家利益牺牲了自己的幸福,依然诚恳地向她的皇兄轩辕烈请求将她赐婚给他。
轩辕红本来已经心如死灰,想到萧墨轩赶她走时那冷酷决绝的样子,也知道再无可能跟萧墨轩重续旧缘。石松对她好,她便也认了命,答应了嫁给他。
两个人风光无限地订了婚,只是还未正式成亲。
当听说石松要来凉峰山寻宝,顺便还能狩猎,无所事事的她便也闹着要跟着来玩。石松拗不过轩辕红,带着她一起出来了。
他们到凉峰山来了一段日子,宝物没有找到,轩辕红对布网打猎倒是有了浓厚的兴趣。
每当看到在猎网里徒劳挣扎的猎物,轩辕红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刺激和兴奋。
她时常就会将困在网里毫无反抗能力的猎物想象成是她最痛恨的孟潇潇,毫不留情地给上几刀,似乎也是一种发泄。
今天,他们又在这里布好了陷阱等候着猎物落网,却没有想到真的网住了孟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