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零二章 南风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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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开国二百年,土地兼并和人口激增,成为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的两大问题。开拓殖民地和发展工商业,已经被证明,是减缓国内土地压力和人口压力的有效途径。哪怕乐土重迁的恋乡情绪,也无法影响到保守的百姓进城务工,更有野心一点的,则会选择‘移居到吕宋,开始新生活’。

然而在开始阶段,移民进行的异常艰难,国人将远隔重洋的吕宋岛视为地狱,没有人愿意报名前来。为了应付来自沈默的压力,各省将监狱中的囚犯运到吕宋充数。

这固然给了囚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吕宋很可能会变成一个广阔的魔鬼之岛。这个人就是吕宋总督沈京,虽然当他发现自己被沈默骗了,吕宋岛压根没有美女,只有一群群来自各省的囚犯,心情肯定十分糟糕。

然而沈默之所以让他来当这个总督,就是看中了他总是能想出办法,解决看似无法解决的难题。在经过一番观察后,沈京发现,超过半数的囚犯,其实是因为拖欠赋税而被捕的老实农民,心里便有底了。在他看来,吕宋岛不仅仅是一片服刑之地,也是一片救赎之地。他相信在自己的温和统治下,囚犯也会转化为守法的臣民的。

于是沈京宣布,所有刑满释放者,都可以在总督府注册为普通移民,并享有土地权利。良好表现可以换取自由的前景,甚至是美好的未来,是让这些囚犯们洗心革面的最有效的诱惑……当然一开始,囚犯的生活比奴隶好不了多少。他们被迫替总督府工作,或者被分配给越来越多的私人地主。但是到了刑满释放时,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向出价最高者出卖他们的劳力,或者自己开荒变成地主。事实上,那些生存下来服完刑的人都有了重新生活的机会,而这些人也成为总督府的狂热拥护者。

当然并不是每个囚犯都能以沈京的方式得到救赎。对于这些顽固不化的再次犯罪者,沈京的答案是,让他从这个世界消失……总督府死刑的方式很多,而且不需要通过北京的刑部,随时随地都可以处决人犯,所以只要谁再次犯罪,没几天就会身首异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宣传和证据,使本土的人们了解了吕宋,相信了移民的前景。从嘉靖末年开始的移民工程,在经过十年的艰苦开拓后,终于随着越来越多的国人,在此安家立业,度过了最初的举步维艰,踏入飞速增长的阶段,截至万历八年末,在吕宋总督府登记造册的移民数量,已经达到了九十八万七千四百三十七人,而且还会以每年近五万人的数量递增。加上第二代的出生,最乐观的估计,三年以后,吕宋岛上每年会增长十万人口,而且还会连年递增,最终在二十年内达到千万。

这无形中解决了一个困扰所有殖民地难题,那就是劳动者的紧缺——在肥沃的土地,没有辛勤的付出,也换不来一粒收成。尤其是像种植甘蔗、烟草和水稻,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作物,如果没有大量的人手,就不会有大面积的种植可言。欧洲国家在殖民地,是用黑奴和土著奴工来解决的,这样显然效率低下,而且有伤天和,对于以仁爱为精神内核的大明人来说,是无法接受,也无法普及的。

好在自身庞大的人口数量,足以提供殖民地所需的劳动力。随着移居吕宋的人口增加,华人本身的劳动力,已经取代黑奴和土著,成为建设开发的主力——除了危险的工矿业之外。

随着移民吕宋的热潮高涨,问题也随之出现——每个人都希望占到面积尽可能大,地理位置尽可能优越的荒地,然而这样的荒地显然是稀缺资源,于是争斗不可避免发生了。尤其是后来的移民,往往是动辄一二百口的举族而迁,而早期的移民大都是一家一家、甚至只身而来。先来的先到先得,占到最好最大的土地,像陈老栓家,仅仅八口人,就拥有五千多亩耕地。这显然会引起后来者的眼红,于是发生了新移民驱逐旧移民,将其庄园据为己有的案件,而且愈演愈烈,最终引发了万历元年的移民大骚乱。

好在当时的人口还不算很多,又有郑若曾和沈京这两位干吏坐镇,他们迅速调集军队,平息了叛乱,并施以雷霆手段,处死了所有杀人强奸者,并将参与抢劫者流放棉兰老岛,在那里,对华人满怀仇恨的土著居民会好好的招待他们。

反思这次骚乱,两人一致认为,现行的先到先得的土地政策,已经不适应人口激增的速度,在经过一番讨论,并报经北京的沈默同意后,两人宣布了三条法规,这也被视为日后吕宋能良性发展,充满希望的关键所在:

第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已经在官府登记造册过的田产住宅,都得到东南总督府的保护,任何敢于侵犯他人财产者,都将遭到重刑处罚。

第二,自法规颁行之日起,原先的土地规定作废,所有无主土地由总督府统一分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开垦。

第三,所有未分配土地的移民,必须服从总督府的统一安排,否则视同放弃土地权利。

三条法规颁行,自然引起新移民的不满,许多人甚至扬言要回去,对此总督府宣布来去自由。但移民们本就是在国内活不下去了,才千辛万苦的抵达了这里,怎会在希望彻底破裂前放弃呢?所以最后真回去的寥寥无几。

将分配土地的权力收回只是第一步,更大的考验是如何分好蛋糕,并且杜绝狭隘宗族观念的毒瘤。沈京采取了双管齐下,首先通过大量的清丈调研,尽可能将待垦土地均衡划分成一个个大农场……对于地理位置稍差的,在面积上多做补偿,尽量做到每一个农场大差不差。然而每个农场分配一千丁口,每个丁口均分农场的土地,这样大约三四百个家庭,便被分配到一个农场中。

农场的土地归所有家庭集体所有,每个家庭都会按照丁口,得到一定比例的土地。对于名下的土地,个人可以永久耕种,但没有买卖的权力,只能以出租的形势在农场内部流转。如果要外租或者出售的话,需要得到农庄集体同意。

同时,在以家庭为单位分配土地的过程中,特意将那些举族来迁的大宗族分得天南地北,使其不能抱团欺压旁人。他还十分注意每个农场中移民的原籍地,尽可能使来自的各省的人们混居,消除地域观念。

打散原先组织的同时,必须要建立起新的组织机构,否则必会沦为一盘散沙,农庄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沈京按照沈默的指使,在农庄施行村长选举制。任何有志成为村长的成年村民,都可以参加竞选,通过两轮普选胜出者,将在接下来三年担任村长。

村长有权处理村民间的纠纷,决定来年的耕种计划,代表村子与南洋公司谈判,协调生产经营,分配剩余利润等等,权力很大。但十名以上村民便可以提出对村长的罢免,过半数同意便可罢免成功,并重新召开选举。

这一系列闻所未闻的新政策,显然不是沈京可以想出来的,而是都出自沈默的构想。他显然把吕宋当成了试验场,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理论是否适用于国人。而沈默这次的实地调研,除了看一下移民的实际成果外,更重要的是,对在这里进行了十年的政治实践进行验收。

结果出乎意料的好,沈默之前最担心的是,民众的素质会不会成为民主的桎梏,但显然是多虑了……确实,在最初几年里,百姓普遍存在贪图小利、将自己的选票廉价出售的现象,花钱买票的现象十分严重。那些花费了巨额成本当上村长的人,自然会在任期内连本带利的捞回来,结果在那几年里乱象丛生,村长以权谋私、大肆侵吞集体利益的事情屡见不鲜,老百姓骂声一片。就连沈京也在写给沈默的信里,哀叹说对狗屁选举制度丝毫看不到希望,要是让自己来指定村长,情况会好很多。

沈默回信说,我承认你是一个英明的统治者,按你那一套,吕宋的发展速度肯定比现在快。但你能保证,自己在吕宋干一辈子?要是你的继任者是个糊涂蛋呢?还是给选举一些耐心,只要它能上正轨,将来无论是谁来当这个总督,都无法把吕宋折腾回去。

沈默都这样说了,沈京自然得咬牙忍下去,情况在万历四年以后,果然出现了好转,有了之前选举的教训,村民们的选择理性多了,不再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胡乱投票,他们要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村长。而村长们也终于感受到选举这道紧箍咒的威力,任期三年里不好好干,就是会被村民抛弃。明年又是选举年,所有的村长都在兢兢业业,拼了命的表现,就为了能多得几张选票。

用过晚饭以后,外面天色大黑,村长又带着村勇,到甘蔗地里巡逻去了,既是防止土著搞破坏,又是防止野猪糟蹋庄稼。

沈默在村长收拾出来的四层客房中,透过窗户望着远去的火龙,嘴角挂起满足的笑容。直到眼前一片漆黑,才坐回桌前,就着油灯开始写他的调查笔记:

‘在吕宋的普选实验,出乎意料的成功,人们只需要一些时间熟悉了解自己的权力,便会认真的履行选举之权。然而这里毕竟是在吕宋,人们都是移民,没有任何传统的羁绊,又有一个强大的权力机构推行,才有这么强的可塑性。若是换成大陆,哪怕有皇权不下乡的传统,百姓在精神无法违背宗族,在生活上必须依附大户,都会使任何的民主成为形式。这种自下而上的民主,似乎并不适合本土,对于本土,似乎只能采用由上及下的方式,破坏小,难度低,缺点是不彻底,容易反复。……’

一路走来,都是令人欢欣鼓舞的新气象,沈默却写下这样让人沮丧的话语。好在他笔锋一转,道:‘而在吕宋这样的新领土上,应当坚定不移的将普选继续推行下去,而且应当立即举行三级选举,建立三级理事会——由各村选出代表本村的理事,加入县级理事会;由各县级理事会,选出府一级理事,成立府级事会,由府级理事会,选举出吕宋理事会。每一级理事会对同级的政府机构,拥有质询,提议,要求财政公开、协商税收等各项权利,以反对暴政,保护民众为己任。如果这套制度能成功的话,有可能会传递回国内,导致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但希望不会太大,就像前面说过,各方面条件差得太多,’

写完了长长的报告,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沈默有些担心那些外出巡逻的人们,却又有些羡慕他们,至少他们知道家在哪里,就算伸手不见五指,也不会迷失方向。但自己想要找的路在哪里?会不会迷失在黑夜中,都是未可知。

但他不能出错,因为还有那么多的人等他指示方向,期待着走向美好的未来呢……第二天一早雨过天晴,沈默又看到了村长,得知他们昨夜安然归来,早饭前,他应邀参观了农庄的甘蔗林,以及新建的制糖作坊。对这个作坊,村长十分骄傲,他说有了它,不仅可以节约九成的运送成本,还比单纯卖甘蔗要多赚很多。具体是多少,村长保密,但从他兴奋的脸上可以看出,至少明年的选举不用担心了。

吃过一顿丰盛的早饭,或者说提前的午饭,留下了两根金条,队伍便离开这个围屋,没有再往东走,而是向北,与等在珠江府城的郑若曾和沈京汇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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