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朝廷达成共识后,与索南嘉措同来的一千喇嘛便准备出发了。诺颜达拉忧心自己的族人,但总觉着大明不可能放自己回去,所以当沈默把他叫到签押房,问他是想继续在榆林待着,还是和喇嘛们一道回去看看时,他有些不敢相信道:“督师大人不是消遣我?”
“我消遣你干什么?”沈默合上文卷,笑道:“那些喇嘛虽然满怀热忱,但终究是人生地不熟,没有你这个当家的照应着,肯定步步维艰……”说着起身走到他的面前,微笑道:“你是蒙古的济农,在汉地就像缚住翅膀的雄鹰,能有什么作为?还是回去吧,带领你的族人走出困境,踏上和平幸福的道路。”
诺颜达拉这才确定,沈默真的不是开玩笑,心头不由涌起感动,嘶声道:“多谢大人的信任,定不负所托。”
“族人的存亡,和平的大任,都在你的肩上,济农的担子很重,压力也必然很大。”沈默握着他的手:“可要顶住压力,我们一起为汉蒙和平而奋斗!”
“嗯。”诺颜达拉也紧握住沈默的手,动情道:“我以佛祖的名义发誓,今生今世归附于大明,绝不做任何违背大人的事情。”
“我也以自己的祖先发誓,”沈默沉声道:“将蒙人与汉人视若等同,为双方永沐和平而竭尽全力,使蒙古人过上富足安定的生活!”
山盟海誓之后,沈默送诺颜达拉出门,便见乌纳楚穿一袭绛紫色圆领束袖的武士服,小牛皮腰带勒得紧紧地,更显得腿长腰细,夺人眼球。今天她没有带那种蒙古冠帽,而是把头发用簪子束起来,带着嵌绿宝石的额带,在她那细绒白裘衣领的映衬下,更显得明眸善睐,英姿飒爽。
在这个铁血肃杀的军事要塞中,这个女子就像一朵明亮的雪莲花,就连沈默也愿意多看她两眼。
看到沈默欣赏的目光,诺颜达拉笑问道:“大人觉着我的女儿如何?”
“很好。”沈默微笑道:“钟金别吉钟天地之灵秀,更有巾帼不让须眉之风,实乃济农之骄傲啊。”
“是啊,”看着女儿,诺颜达拉骄傲的笑了:“我这一生最骄傲的,就是养了这么个好女儿。”说着话,他的目光变得复杂道:“女儿是我的宝,我最珍爱的美玉,从她刚成人起,我整天在想着,给自己的女儿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阿爸……”乌纳楚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终究是个女儿家,被老爹一番王婆卖瓜,臊得满脸通红,有些不依了。
“哦。”沈默的笑容有些复杂,看着乌纳楚道:“钟金可有良配?”这些天见面不少,他和乌纳楚已经熟识,问这个倒也不算失礼。
“尚未许配。”诺颜达拉傲然道:“不是我这个当爹的敝帚自珍,实在是这个草原上,在俺答汗之后,已经没有英雄很久了,年轻一辈里,没有能看得上眼的。”说着不管女儿在背后捏自己的腰间软肉,他定定望着沈默道:“这次到汉地,本以为自己有来无回,但有幸遇到了大人,待我如上宾,为我如爷娘,您的风姿气度、智慧涵养,实在是我平生仅见。我想,您就是我一直要找的那个人……”顿一顿,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道:“如果您不嫌弃,我就把女儿许配给大人了!”
此言一出,院中登时针落可闻,就连训练有素的卫士们,也不由得开始走神……心说这家伙真没臊,竟然推销自己的女儿。但再看看钟金别吉那明艳不可方物的面容,却又觉着,自家大人实在是占了大便宜。这样的女人若是不要的,恐怕老天爷都会诅咒他,下半辈子当和尚了。
“阿爸……”第一个回过神来的却是乌纳楚,她俏脸涨得绯红,贝齿紧咬着丰润的下唇道:“您不是说过,女儿的婚事自己做主吗?”看来这事儿没事先商量过,她自然措手不及。
“你自己没个正主意,”既然说开了,诺颜达拉当然要维护自己的立场:“我自然要帮你拿主意了……”朝闺女呲牙笑道:“相信爹,比沈督师优秀的男人,还没生出来呢。”
“你这么喜欢,自己嫁就好了。”钟金再也抵挡不住羞恼,一跺脚道:“我是不会嫁给汉人的……”说完也不再管他爹的安全,拔腿就跑掉了。
“这孩子……”眼看她就不见了人影,诺颜达拉尴尬的朝沈默笑笑:“其实还是很有教养的,只是脸皮薄,不好意思了。”
“呵呵……”沈默这才从‘怪大叔霸占小萝莉’的戏码中回过神来,苦笑道:“莫非济农想占我便宜?”
“此话怎讲?”诺颜达拉奇怪道。
“你我本来好好的兄弟相称,”沈默笑道:“怎么突然想让我喊你岳父了?”
“哎,我不是这个意思……”诺颜达拉生恐沈默会误会。
“我当然知道。”沈默正色道:“以前也没跟济农介绍过,其实我家中有妻有妾,儿女成群……”嘴角挂起一丝自豪又无奈的笑道:“我最大的两个小子,过了年就十四了,要是再大两岁,不用济农说,我早就求着跟你结个亲家了。”
“我当怎么了呢。”也不知诺颜达拉是太实诚,还是太想让沈默叫自己一声爹,呵呵笑道:“年龄差距算什么?我最小的哈屯跟钟金同岁,也一样很幸福的。”哈屯,是夫人的意思。
“济农艳福不浅,真叫人羡慕。”沈默的大脑彻底摆脱桃色,恢复清醒道:“不过我实在不能无所顾忌……”说着压低声音道:“沈某区区臣子,蒙我皇帝陛下信赖,节制九边,麾下百万精锐,便宜行事,总理数省财税……我们汉人有句话,叫‘树大招风、位高引谤’,说的就是我这样的。”
“眼下我力主化干戈为玉帛,已经引得朝中那班清流言官十分不满,”沈默轻叹一声道:“如果我再娶了济农的女儿,恐怕立刻就要被他们的弹章埋了。我个人的毁誉是小事,毁了汉蒙议和的大事,却是万万不该的啊!”
“如此……”人家闺女又不是嫁不出去,听沈默这样说,诺颜达拉自然不会再强求,有些怏怏道:“看来是我考虑不周,光想替女儿找个好男人,却忘了正事。”
“可怜天下父母心。”沈默温和的笑道:“不过我确实不是什么良配,钟金还是该找个年龄相当的青年俊彦,而不是嫁给我这样的老树昏鸦。”
“您要是老树昏鸦,”沈默多会说话呀,诺颜达拉心情很快好转,看着他那张年轻英俊的脸,笑道:“那天下的青年就没法活了。”
好歹没有扫对方的面子,沈默把诺颜达拉送出院去。转回到屋里时,便见王崇古坐在炕上,连连摇头道:“可惜可惜……”
“可惜一段大好得姻缘啊。”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让两人的关系彻底修复升温,已经到了可以随意开玩笑的地步,王崇古笑道:“我看你笑容牵强,料想现在心如刀绞吧?”
“好姑娘不多,还是留给年轻人吧。”沈默笑骂一声,拿起热腾腾的湿毛巾擦擦脸,坐在王崇古对面道:“更何况这朵玫瑰不仅有刺,还可能有毒,我要是年轻十岁,肯定要找找刺激的。现在么,作为一个三没男人,哪还有资格玩这个?”说这话时,他心中闪过那个曼陀罗花般的女子。那一场自以为高杆的爱情游戏,到头来不仅伤害了彼此,还使其他人陷入了痛苦,最后只能相忘天涯,成了他此生不能触碰的伤疤。
见沈默一下子变得消沉,王崇古知道他定然想起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好结束话题道:“算我多嘴,不过什么叫‘三没男人’?”
“没时间没精力没空间。”沈默嘿然一笑道:“不瞎扯了,说正事儿吧。”
“嗯。”王崇古点点头,收起了面上的嬉笑。
“戚继光那边的粮草告急了,他已经催了好几次,要求发运粮草了。”沈默看看王崇古道:“我想这次借护送喇嘛的机会,把粮草给他们送过去。”
“当初带了三个月的给养,”王崇古轻声道:“现在最少还有半个月的,再加上缴获的牛羊,应该能撑过正月吧,还是等着蒙古人顶不住,撤回河北再说吧。”
“如果他们一直不撤呢?”沈默叹口气,从桌上找出一个信封,递给王崇古道:“这是军情司刚送来的,还没来得及给你看。”王崇古接过来一看,登时变了脸色道:“俺答还是出手了。”
“如果他真眼看着河套的军队完蛋无动于衷,就不是我大明几十年的心腹大患了。”沈默道:“这次他刮尽地皮,支援河套的粮草,虽然对鄂尔多斯各部杯水车薪,但集中供给军队的话,却能撑上一两个月……所以我们想等他们主动退,是不大可能了。”
“可现在往东胜去的路上雪能过膝,完全无法行车。”王崇古面色严峻道:“东胜城中的上万辆战车、辎重车都成了废物;没有战车结营,我们如何抵挡蒙古人的夜间偷袭?就算我们重兵保护,他们抢不去,但放把火给我们烧了,总是做得到的。”说着一字一句道:“而且我可以肯定,他们一直不肯回去,就是在等这个机会。”
“说的不错,但是我们现在有办法了。”沈默神秘的笑道:“安西庙里的活佛法力无边,可以帮我们把军粮运去东胜。”
“大人不会这些天被那喇嘛洗脑了吧?”王崇古不信道:“他怎么说的,是准备用木牛流马,还是开坛做法?”
“都不是。”沈默笑道:“其实人家早就准备好了,别告诉我你没注意到。”
“你是说那满城的骆驼?”沈默一说,王崇古就想起最近源源不断抵达榆林堡的骆驼队。那些驼队的主人,有藏民有蒙人也有汉人,但有个共同点,就是都是信奉黄教……当然,按照人家的教义,就是信奉安西庙里那个活佛。王崇古明白了沈默的意思:“大人想用骆驼运送军粮?”
“是。”沈默用称赞的语气解释道:“骆驼这东西实在夺天地之造化……四肢长,足柔软、宽大,特别适合在松散的地面上行走。你一定知道,它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却不一定知道,它其实还是雪地高手。”
“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它实在太慢了。”王崇古道:“要不怎么俺答、土蛮、兀良哈,都没有养这个的呢。”
“骆驼走得确实慢。”沈默道:“就算在雪地上,也比不了小短腿的草原马,但架不住它力大耐劳,可以在负重四百斤的情况下,每天在雪地上走一百二十里,连续走四天,正好可以打一个来回。”
“而且它还有个好处,一次吃饱,可数日不食。这样只需要在出发时喂饱一次,往返路上都不需要喂食,所以也不用自带草料。比同样载重量的骡马,运送的物资可多多了。”
“看来大人研究好久了,怎么不早告诉我?”王崇古不无嗔怪道。
“还没弄明白到底行不行,哪好急着说出来?”沈默笑着解释道:“万一要是不行,岂不贻笑大方?”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王崇古问道:“蒙古人的夜袭怎么应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