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肝胆裂,鬓如霜

警察不是神,不可能洞察先机,饶勇的同事冲入213控制住孟阳的两名手下……主要源于鱼头是个怕死鬼。事实上,当饶勇离开房间以后鱼头就从213号房间冲了出去,他用额头敲响了214房间的房门,进屋不等警察问,原原本本的将所发生过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那时,省厅的人是懵的,他们一共来了四个人,市局提供的人手为五个,这些人是为了对付小型家庭作坊式的制毒窝点,可戚威的名字太大了,大到在鱼头确定了对面居民楼内戚威的方位以后,这伙人都没敢动。他们不是怕抓不着戚威,是怕戚威狗急跳墙,伤着饶勇和小鲁。

如此一来,唯一剩下的选择就是等,与此同时,市局的人开始疯狂打电话布控,结果第一个把电话打回来了解情况的人,竟然是警察局副局长老宋。

就在这一秒,如此关键的一秒,两名混混打扮的年轻人迈步走入了宾馆,这俩人目的性极强的进入213房间,当场就被过来一看究竟的警察按在了那。

四名警察、四把枪,这可不是两个过来收尸的小混混能应付的,两个大嘴巴加‘死刑’威胁的审讯之下,警方得知这两个人根本就没进过对面居民楼,只是得到命令来给鱼头收尸时,第一个赶到案发现场且职位最高的老宋立即行使了现场总指挥的权力,告诉这两名小混混打电话回去就说尸体已经确认。

什么警察不打人?

在这种情况下,没人有时间对犯人进行心里审讯,哪怕旁边就离着审讯室内那块‘严禁刑讯逼供’的牌子,这俩大嘴巴省厅的缉毒警也得丑下去,要不,死的就是和自己换命的同事。

老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却明白,这具尸体要是没有确认,恐怕饶勇、小鲁那恐怕肯定得发生点什么。

至此,老宋都没见过饶勇的面,这个名字也不过是从左耳朵过到右耳朵,一闪即逝。

就这样,一堆人站在213的窗口处围着两名混混开始了问话,用最快的速度了解对方还有多少人,有什么武器,但,忙碌中,所有人都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把窗帘拉上。

这绝对是重大失误,若是没有这次重大失误,老宋现在应该是市局的局长,而不是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当然,这次失误之后,老宋没被撸就不错了,这还是看在多年功绩的份上,在想升,难比登天。要么,老宋给陆远合同的时候,也不会语重心长的说自己在位一天,陆远就能在市局待一天的话。

也正是这次失误,让老宋一直愧疚与孟阳的死,在他内心深处,自己最心爱的徒弟,是被自己害死的,否则,绝不会死的如此不明不白。

……

“杀了他,他是警察!”

戚威阴狠的笑着,一点逃跑迹象都没有。

此时,厉歌站了起来,活动着手腕,看那意思,马上就要出手。

嚓。

戚威在这一秒拉上了窗帘,对面的紧张氛围全都被这一道帘子隔绝,而民居内,孟阳就近一拳砸了过去。

孟阳的思绪是乱的,他根本不知道今天会有这次行动,并肯定市局的人不可能在自己之后另外往戚威身边派卧底,那不等于脱了裤子放屁么?

他彻底乱了,分不清眼下的情况是戚威给自己的最后一道考验还是眼前人真是卧底,因为在此之前,这位威爷接二连三的已经弄了好几次类似的事,要不是孟阳反应快,恐怕今天站在这的就是别人。

碰!

他一拳砸在了饶勇脸颊上,右手骨节和饶勇脸颊亲密接触的一刻,那富有弹性的脸部肌肉在晃动中被砸扁,饶勇猛一甩头,整个人后退一步顺手把枪掏了出来。

干!

这是饶勇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像是穿着警服的警察于某网站上自述碰见了三个匪徒也得往前冲的时候,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豪情;宛如那些警察在某网站上晒出身上与匪徒搏斗的刀伤时,无论当时情况如何,我们事后看到的只有英勇一样。

眼前这些人没一个好人,在饶勇心里这些人都是枪毙八回他都不解恨的家伙,这种时刻,饶勇怎么可能留手?

他拽出枪没管眼前孟阳,将枪口对准了戚威于站稳之后迅速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了。

在这个国家只要枪声一响就证明着进入了倒计时。

而饶勇,在如此短距离内别说拿着警枪,手里拿着的即便是把火铳,他也有把握打中戚威……假如,没有任何干扰的话。

偏偏,事与愿违。

虎王就是比饶勇快,没有玄幻小说里写的那么风驰电掣,可厉歌双手握住桌子当场掀起,桌面上的盘子噼啪落地和小鲁的身体‘空’一声摔倒之音传出,饶勇下意识的看了厉歌方向一眼。

就这一眼,就这一眼没盯住准星导致了最坏的结果发生,子弹旋转着带动气悬于戚威耳边擦过,‘啪’的一声,戚威身后的玻璃被撞飞了一大块,子弹斜着牵动窗帘钻入窗外……

呜。

窗外的秋风顺着窗户缺口灌入,尽是萧瑟,再看戚威的脸,一道深深的血痕正在往外淌血。血至嘴边,戚威深处长长的舌头舔了一下,那享受的表情让人觉得这个混蛋一定是个变态。

“有点咸。”他又笑了,戚威这个胖子身上总是萦绕着一股黑雾,雾气昭昭下,是已经彻底腐烂的灵魂。

孟阳呢?

才拽出刀。

他带的刀不是什么好刀,是一把折叠刀,十几年前非常流行,该刀有‘八两半’之称。但,孟阳掰开折叠刀却怎么也下不去手了,他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男人一定是警察!

不是警察,敢在海市闹市区开枪么?

在这开枪,出了小区门连三十米都走不出去就得让人按在那,一条街外可就是刑侦一支队,五分钟车程外是市局,在往西,是武警大队。

最关键的是,孟阳看到了饶勇手枪上的枪号,道上的人即便手里捏着警枪第一个选择也是戳掉枪号,为的是不引人注目。可眼前这个人没有这么干,这要不是警察,那他就是找死,这一把枪,很可能连着一名警察的命。

“威爷,你先走!”

孟阳说话了,他等的就是戚威经过自己身边的一刻。

别人不了解戚威可孟阳了解,好不容易混到这个组织核心位置的他知道戚威身上不光有枪,还有两颗美式防御型手雷,这两颗手雷要是炸了,满屋子气浪里飞的都是弹片,到时候,一个都活不了。

蝼蚁尚且偷生,谁不想活着?

他想的是,等戚威经过自己身边,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时候将其扑倒,只要把双手按住,他相信眼前这个人能分辨得出情况的抬手一枪干掉虎王,到时候,这就算是完美结案。

但是,孟阳想的这一切,饶勇一点都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

饶勇眼里只有三名匪徒,那长期缉毒劳心费神而熬白的发髻在剃了寸头以后让脑袋上黑白相间闪闪发亮,此人携军人之勇,嗷就是一嗓子:“都别动,我他妈是警察!”

我他妈是警察。

这一嗓子喊出了一个男人的魂!

这一嗓子喊出了一个男人的气魄!

这一嗓子,喊的肝胆裂,鬓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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