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转过身去!”这是李霄松开之后,她说的第一句话。
声音很柔,很美,也很甜,是李霄喜欢的那种类型。
“转身做什么?”李霄下意识的问。
“我穿衣服!”凌冰冰没好气的说道。
“额……你穿了衣服我也能看到。”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
李霄转过身,听到身后悉悉索索的穿衣声,强行将体内浓烈的火焰给压制了下去,趁着穿衣服的时间,两人相互介绍,都知道了彼此的身份,直到冰冰叫他回头后,这才转过身。
转身的刹那,李霄又一次被惊艳了。
凌冰冰穿着一身粉色蕾丝睡裙,湿润的发丝披散在背后,精美的脸蛋,动人的双眼,睡裙将晶莹剔透的玉肩露在外面,再往下被两团隐藏在下方的东西高高撑起,修长的美腿从睡衣中伸出,恰到好处的遮住了一抹春光,极为诱人。
“哼,今晚的事情不准说出去。”凌冰冰冷哼一声,“不然我让你难看。”
“好好,你放心。”李霄嘿嘿笑着,别说她不让他说,就是请他说,他也不会把今晚看到的分享出去。
“别跟着我,再见!”凌冰冰白了李霄一眼,就独自踩着山路慢慢的离开了。
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被人看光身子,不知道为什么,她虽然很恼怒,但见到李霄俊俏的模样后,心中竟隐隐有些测动。
也难怪凌冰冰会这样,如今她也是二十二岁,正好是怀春的时候,被一个男人看光,有感觉是很正常的,不过她自己却不知道。
注视着凌冰冰的身影消失,李霄这才移开双眼。
“新来的村长?嗯,不错不错。”李霄挠挠头,嘿嘿的笑着,也不知道他说的是身材不错,还是人不错。
把熟悉的村落转了一圈,李霄这才回家躺下睡觉,晚上他梦到凌冰冰站在他的面前,缓缓将睡衣脱下,刚好要完全露点时,却被老妈给叫醒了。
一大早老爸老妈就下地干活了,如今这山上的天气,正适合播种的时候,村里的人们都很早就出去干活。
李霄本来要一起去,他爸妈死活不让,说他刚回家,应该好好休息,无奈之下,李霄也只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
既然他回来了,自然不想让老爸老妈一直干农活,山上那么多猎物,现在他有能力,准备上去弄点到镇子上去卖,赚点钱,省得老爸老妈辛苦。
李霄正规划着未来怎么做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打开门,门口站的是一个二十五六的女人,穿着很普通,但身材却不错,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有胸有臀,五官精致,非常的成熟。
女人李霄认识,是隔壁的黄蓉,以前李霄都叫他黄姐。
黄蓉十九岁就嫁到宁乡村,可惜没嫁过来多久,她男人和男人的老妈都得了一场病就死了,留下她一个人,成了寡妇。
村里人都说她命硬,克人,虽然长得漂亮,但却没人敢来帮她做媒,让她嫁出去。
以前李霄没消失的时候,村里不少小伙打黄蓉的主意,不过都被李霄赶跑了,因此黄蓉和他们家关系很好。
不过李霄那混小子没少偷看人家洗澡,也不知道黄蓉是没发现还是怎么的,李霄每次都能安安静静不受任何干扰,用批判性的眼神去揣摩。
“李霄,你真的回来了!”黄蓉见到李霄,面色一喜。
昨天听说李霄回来,她本来早就想过来看看,但她一个寡妇家却找不到理由,想了一宿才想到家里还有几根没用完的黄瓜,于是一大早就提黄瓜来李霄家,想借着送黄瓜的理由来看看李霄。
“来,让姐看看。”黄蓉上下打量李霄,发现三年没见,李霄比起以前更加的俊朗,而且身上多了种男人成熟的魅力。
几年前自从她男人死后,她一直没有嫁出去,以为会被人欺负,那时候正是眼前的李霄帮助她度过难关,保她周全。
村霸李霄,这是村子里对这小男人的称呼,自从有他的庇护,黄蓉就没有再被任何人骚扰过。
也正是因为这样,即使是这混小子老是躲在暗处偷看她洗澡,她也从来没有阻止过。
可是李霄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三年,原本她以为她男人死后,她不会再想任何人,但李霄消失之后,却让她有些不安,而且还时不时的被村子里的男人骚扰。
每当那个时候她就会想起李霄,把自己给那些臭男人,还不如给李霄,黄蓉后悔当初为什么不主动点。
现在李霄回来,而且还比以前更壮,更帅,这让黄蓉沉寂已久的心再一次的小鹿乱撞,已经二十五岁的她又一次感受到需要一些生理和心理的安慰。
黄蓉在看李霄,李霄也在打量黄蓉,黄蓉的粗布麻衣在他的聚精会神之下,开始逐渐消失,雪白多姿的身材毫无阻塞的呈现在李霄眼中。
三年不见,当初有些青涩的黄蓉,也变得非常的成熟,婀娜的身躯不但没有长胖,反倒是变得丰满了许多。
“李霄,可以吗?”就在李霄专心致志的看黄蓉时,耳边传来了黄蓉的声音。
“啊?”李霄一头雾水,“什么可以吗?”
“你小子,三年都没变,总是不听姐说话。”黄蓉没好气的把手上竹篮子的黄瓜递给李霄,然后说道,“姐刚才说这么久没见,晚上到姐家里来,姐给你做饭吃,接风洗尘。”说完还向李霄抛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然而她那眼神并没有什么卵用,莫名其妙沉睡了三年的李霄在某些方面有时还是缺根弦,根本就没看出其中的含义,只觉得那眼神异常诱人,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好啊,我晚上一定到。”
“行,那就这么定了,姐先回去准备准备。”黄蓉又瞅了李霄一眼,这才念念不舍的离去。
黄蓉离开,李霄又回到家思考村子的未来,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先到山里去看看。
上山得用工具,李霄四处翻腾,找到曾经用来在山上捕捉野兔的东西,发现根本无法再用,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决定徒手上山。
以他现在的力气和速度,还有听力视力,只要不进入深山遇到一些猛兽,肯定不会出事。
思绪一番,李霄便换了身比较陈旧的衣服上山去了。
宁乡村什么都不多,就是山多,树多,野味儿多……
其实要把村子发展起来很容易,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喝水,其实宁乡村四周的深山山脉中也有很多天然泉水,可谓是山水宝地。
只可惜,这些年没人敢进去开发,因为深山里有太多无法预测的东西,比如野猪,野象什么的,村子里的人们最多在外围打打野兔。
李霄凭借着过人的体力和速度,很快就进入了东南方最高的一座深山,山中密林丛丛,一颗颗古树参天入云。
为了防止出什么意外,李霄一路上都保持着高度警惕,用那超人的听力和透视能力趋吉避凶,缓慢前行。
不久,李霄就发现一千多米外有只棕褐色的野山羊正在灌木丛中吃草,山羊约莫有半人高,头上两只弯角足足半米的长度,极为壮实。
见到那山羊,李霄不由得咽了口唾沫:“这要是捉到,能拿去镇子里卖不少钱。”
搓搓手,李霄开始慢慢的朝山羊靠近,虽然李霄没有带任何武器,但凭他现在的能力,收拾一只山羊还是没问题的。
正在吃草的山羊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正在临近,直到李霄无声无息的走到距离它半米时,它似乎才猛然惊觉,浑身一颤,下意识的就想逃跑。
可惜李霄得势不饶人,直接就跃起身子,一脚就朝山羊的脑袋踹过去,紧接着看也不看,拳头如丽华暴雨般落在山羊的身上。
“咩……”挨了不知道多少拳头的山羊终于不甘的倒地,没了知觉。
“这么不经打?”李霄皱鼻,他还没打过瘾呢,这就趴下了,实在是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