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飞并不担心自己私藏手枪的事情会被警方发现,以白玫瑰的谨慎程度来说,估计店里的监控早就被她毁掉了,所以在没有监控,再加上没有其余的人目睹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会有人知道这件事情的。
枪械的魅力对于男人来说绝对是致命的,这是一种对力量的追求,很多男孩子在小的时候就十分喜欢这类玩具,而余飞今天弄到了一把真正的手枪,所以一回到家,他就光好门窗,将这柄散发着金属色泽的沙漠之鹰掏出来,仔细的磨蹭着。
重2.05千克的沙漠之鹰握在手里,恰到好处的重量让余飞有些爱不释手,他打开弹夹看了一眼,这柄沙鹰一共装有七发0.50口径的快速子弹,枪口还改装有一个小巧的消音器,也不知道能减弱多少这件大杀器运作时所发出的声音。
在我大天朝私藏枪械可是会触犯相关法律的,但余飞对这柄沙鹰实在是太过热爱了,如果放在以前,打死他都不敢往家里带,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他隐隐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会遇到许多未知的危险,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性命,很有必要将这玩意留在身边,他在家里转悠了一圈,最后将这柄沙鹰放在了装衣服的箱子里。
当晚,他怀揣着那张存有一百二十万的银行卡,美滋滋的跑到网吧包了个夜,玩了一晚上的扫雷。
俗话说得好,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其实也不无道理。
比如说一夜暴富的余飞现在虽然没有变坏,但他的确是膨胀了,以前他去网吧包夜都是自己带瓶自来水,现在却敢喝矿泉水了,而且一晚上还要买两瓶,甚至连泡面都换成了桶装的,并且还得加根肠!
早上去外面吃饭的时候也敢买肉包子加豆浆了,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如你所见,余飞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屌丝了,一般都是网吧和家里两点一线,波澜不惊,十分的枯燥乏味。
所以从网吧里包夜出来后,顿觉人生不该用来如此挥霍的余飞突然一下醒悟了!
网吧旁边是江城的一所重点大学,四处洋溢着青春的气息,那些穿着清凉、打扮时髦的女大学生们,浅笑嫣然的样子让无数的牲口暗自咽着口水。
不过吊丝们只有在路边观望的份,因为这些漂亮妹妹都是那些开豪车的土豪们的玩物,今天刚好是周五,校门口停了好几排豪车,以奥迪宝马这类大众化豪车居多,其中不乏有兰博基尼、法拉利之类的跑车。
有资格坐在这些豪车副驾驶上的妹子,颜值身材各方面自然也是个顶个的牛哔,光是一双白嫩大腿都能让无数牲口缴械投降,她们大都是自甘堕落,主动选择成为富豪们豢养的金丝雀。
当今社会纸醉金迷,能始终存有初心的人已经不多见了,更多的是被金钱和这个万恶的世界所腐蚀的灵魂,她们向往上层人士的生活,向往那些奢华的一切。
这是人之常情,对于这些余飞表示完全理解,扪心自问,换做是自己,也想过上更好的生活,无论得到这一切用的手段是什么,穷了小半辈子,他早就对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看得很淡了。
这时一辆奥迪Q5缓缓从余飞身前开过,副驾驶上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精致女人,她的旁边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的年纪看起来做她老爸都绰绰有余,不过余飞知道,这货绝对不是她老爸。
因为这个中年人此时正单手掌握着方向盘,脸上堆着不可描述的笑意,一对小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余飞一度怀疑他到底能不能看清前面的路,中年人的另一只手则放在女人两腿之间,那双肥腻的大手正在不断磨挲着,女人面带微笑,似乎在极力迎合。
这一幕看着余飞一阵发愣,他摇了摇头,刚想感叹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时候,车里的女人却突然冲他骂道:“呸,看什么看?臭吊丝!”
“额?”
余飞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咧嘴笑了笑。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装扮,衣服是前两年在夜市地摊上淘的二十块钱一件的旧T恤,裤子是街边商店打折处理的破牛仔裤,脚上蹬的是十块钱一双的烂布鞋,的确很吊丝。
“呵,像你这样的吊丝,只怕连女人的手都没碰过吧?”奥迪车上的女人出声讥讽了一句,随后摇上车窗,扬长而去。
坐在副驾驶上的她脸上带着甜蜜的笑意,心里却冷淡如冰,曾几何时,她也有一个像余飞这样的男朋友,也相信着所谓的爱情,只可惜,那已经是很久远的过去了……
莫名其妙被嘲讽了一顿的余飞心里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他反而觉得很悲哀,尽管那个女人隐藏得很好,但有着敏锐观察力的他还是发现了她眼里的死寂,那是一种对生活失去所有念想的孤寂。
成长这个狗娘养的东西,渐渐将我们变成了不同的样子,有的人不忘初心,有的人却迷失了自己。
“唉!”
余飞叹了口气,抬起头来,望向眼前这种表面风光,内里却肮脏不堪的高深学府,微微摇了摇头。
虽然一直以来他的内心都不太安分,但昨天靠卖古董赚了一百二十万,他的第一想法还是和大众一样,打算去买一套房,再买一辆车,然后窝在家里过无忧无虑的宅男生活。
但随着心境的变化,他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太傻哔了,没错,他真觉得自己是个傻哔!以前是没有办法,只能在社会底层厮混,做个一无所有的穷鬼,但现在自己有了一个别人所没有的鳄龟分身,这便意味着无数的机遇和财富!
自己只是赚了一百二十万而已,竟然就想过安稳日子,这点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对于从小穷怕了的余飞来说,的确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很容易让他陷入安于现状的地步。
但一百二十万,对于江城这个富翁遍地走,土豪多如狗的城市来说,真的很多吗?
我会甘愿满足于这区区一百二十万吗?
“不!我不能!”
余飞在心里暗自咆哮道!
好男儿来这世上走一遭,虽不能提三尺剑建不世功勋,但总得努力往上爬一爬,去看看高处的风景,醉卧美人膝,醒掌握天下,金钱、美女、财富,这一切,才是自己应该去追求的东西!
想到这里,余飞突然捏紧了拳头,他望着东方初升的旭日,有感而发道:“等着吧!总有一天,老子也能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看最波澜壮阔的美景,和这落寞的人间!”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不自觉的喊了出来,顿时引来了无数路人的目光。
“卧槽,这人是傻哔吧?”
“妈的智障啊!”
“嘿,你们猜那货是从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嗷。”饶是余飞的脸皮厚如城墙,此时也感觉非常尴尬。顶着众人那看智障般的异样眼神,他神色匆匆的离开了这里。
然而他并不知道,在附近的人群中,有一个他十分熟悉的身影,此时正用那双迷死人不偿命的大眼睛神采奕奕的盯着他匆忙离去的背影。
“余飞啊余飞,你的身上到底藏有什么样的秘密?为什么我每次见到你都会感觉到你又有了新的变化?好想揭开笼罩在你身上所有的谜团,一探究竟啊!”
这人正是余飞的美女房东沈娇娇,她胸前捧着两本书,气质不俗,在人群中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只是静静的站在这里,便吸睛无数,那微微上扬的唇角,让周围的牲口们竟是看得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