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小说:大汉财富学堂 作者:金佶

可是,大汉男子汉的形象,还在存在在她心中。双方面揉和在一起,其实她需要一个能呵护照顾她的家庭主夫。但又要能保护她的。但这种保护,不是那种武力的呵护。她希望,她的男人能跟她一起死。

他不需要多英勇,他不需要多伟大,只要能与她共负黄泉,永不相负就行了。

至于爱情,高洋还是没什么慨念……她毕竟还没什么机会看言情小说。大汉可没有这种浪费纸张的东西。钱汝君说然想让小说流传,但她知道,在大汉人的概念里,文字是神圣的。现在纸张的生产,还来不及抄下古圣先贤的书,要是白话语情小说、或许科玄小说问世,说不定皇帝会被舆论逼得非把她监禁起来不可。

在后事,这些小说类的书,都让一些读书人鄙视不已,在这个学问神圣的年代、封建**的年代,朝廷要禁止你的读物流传,只要一纸命令下去。

当然,朝廷的命令,如果不是很重要,估计只有关中为执行,关中以外的地方,估计会抄来看看热闹。

钱汝君觉得,小说这种东西,估计会引发舌战。到时候,不擅言词的她,估计会被打得只剩下眼泪。

与是打着这个心思的高洋,不只是关注她自己的求亲者,对于别的小娘子的求亲者,也走走看看,还真得被她发现了一个奇葩。这个奇葩能做饭,做得还不错。胸无大志,甚至也不是高门大户,就是一个读书人,蹭吃蹭喝的读书人。

也不知道他怎么活到这么大的,还能写出一篇好字,好文章。

高洋身为金麦城大总管,很容易取得金麦城内的各种文书资料,很快地把这个人的资料找到。

这个人来到金麦城,也没做别得事,应征老师,取得了一个教授文字的工作。租住城内一个面积最小的房子。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直一来,他也没有像别的老师一样,兼一些营生。领了一份还算可以的薪水,他就开始过着优闲的日子,除了有课的日子,去教教写字,偶而会练练书法以外,他从来也不会跟其他老师,或者金麦城有限的读书人,开什么批斗大会。

他喜欢一个人吟读读文。

时常到郊外去玩,诗性文性一来,立刻挥毫,颇有一种后世到此一游的感觉。

金麦城外的景点,几乎都被他踏遍了。

来到金麦城以外,他还发现一个新东西,那就是纸。他甚至发现,城主钱汝君会教大家绘画。

他参观了金麦城内写实派的画作,叹了一口气,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画。拿起毛笔,去书坊买了笔,还有一些简单的绘书教学手册,就开始回去挥毫。

没有三个月,他就在中央广场的展示了他的画。

他的画,没有一样东西画得像的。但神奇的事,每一样东西在他的笔下,都变得很有灵性。

金麦城的人,自从开始进行义务教育以后,很是培养出一批能断文识字的人,这些人有不少都有进一步上进的雄心壮志。

在这个时代,读书读到四、五十岁的老书生,基本上才是正常人。他们一般除了读书,不做别的事。

当然,那要家里能支撑他这么做。岂码,也要是个小地主。

金麦城入住登记,要交待简易的出生来历。

其实,金麦城真的不太关心你的过往,只关心你在金麦城能不能做个好人。

因为钱汝君讨厌坏人。一旦她认为你坏得不能在坏了。那就会把你踢出去。

如果在后世,光是抽根烟,钱汝君就会受不了。

幸好,大汉没有烟,只有酒鬼。而钱汝君对于酒鬼还是能忍受。她以往能喝些鸡尾酒。现在,她酿造了很多果酒,在金麦城的市面上卖。

酒喝多了,只要不发酒疯,钱汝君也不想管。至于发酒疯,被金麦城管理抓了,可是要劳动改造……就是替钱汝君赚钱。弄不好,会失去本来的工作机会。

是个人,现在都舍不得金麦城里的工作机会。所以真的会喝醉闹酒疯的人,都不敢在金麦城里喝。

说起来奇怪,高洋调查的结果,还真的没有发现“他”来金麦城前的来历。

这时代,间谍还不是那么流行。说他是间讲,也不可能。他操着一口金麦当地土话。

金麦城开始流行长安官话以后,才学会长安话。

不过,同样才三个月时间,他长安话讲得比一般人还溜。钱汝君在长安城附近买来的小娘子,有一些讲话还没他来得标准。

不看资料不知道,这一看,高洋还发现他真是一个天才。

一个不知上进,也不堕落得天才。这一次,估计想要混个娘子,才来参加活动。

第三四五章 一张纸

钱穆,是引起高洋兴趣男人的名字。对于高洋看上的男人,其他小娘子就算有意见,也不好意思占有。

钱穆报名的女孩,今年十三岁,是参与相亲的女子里面,年纪最小的,也是地位最低的。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本身又没有高洋的历练,正是崇拜英雄男人的时候。如果是朱强,或许女孩子心里会舍不得,但是钱穆,她知道钱穆不错,但身在钱汝君身边,最不缺的就是接近不错男孩的机会。

因为,能加入他们团对工作的男人,基本上没有一个差的。

别的不说,这次相亲的小娘子,有三分之二,都看中了身边的男人。虽然男人是手下,但知根知底,而且对她也有意思,以前她们可不知道。

钱穆出于什么想法,跟十三岁小娘求亲呢?是真的爱慕那十三岁小娘?高洋思索着这个问题。

相亲这种东西,本来就没有一定成功的道理。对当事人来说,能处得来,就是一件不错的婚姻。

什么叫爱情,钱汝君发觉,她身边的小娘子真的对爱情的概念懵懵懂懂。但又想,后世的人难道就真的知道爱情?或许有了需求,又有适合的人,也就在一起了。

相亲大会结束,名单还没公布,高洋决定去见见钱穆。

钱穆本来就是金麦城人,所以晚上虽然在学堂里吃饭,但是却是回家睡觉。

吃饭只要带一双筷子,但睡觉可要带一套棉被。

现在金麦城,几乎人人都用上了棉被。基本上,棉布虽然很贵,但棉花的价格,却还好。或许农产品的价格,在大汉是很被压低的。但住在城里的穷人,却也不怎么吃得上低价的粮食。

棉花虽然钱汝君过几个月才可以种,但胡茬跟钱汝君的关系一直维持得很好。棉花属于温柔管理的产业,钱汝君又是能分红的股东。所以拿到大量的棉花原料,还是没问题的。

顶多,钱汝君就不要现金了。这样算起来,胡说更有赚头。

胡说也知道钱汝君拿棉花做什么,所以也不是很在意。他相信只要掌握好纺织技术,他就能吃得开。

殊不知,技术这种东西,钱汝君是不缺得。就算缺,差得也是积分而已。

虽然如此,大部分人的棉被,也刚好够盖而已。

钱穆把他工作三个月的薪水,除了吃喝以外的钱,都拿来买棉被了。或许钱穆很喜欢三个月吧!这个棉被就比较大。钱穆比较喜欢回家一个人滚床单。

从来没有听说他跟女性有什么来往,毕竟,他在大汉,也算不小了。年龄有二十二岁了,但还是单身。

这样的老牛,竟然挑最嫩得草来报名,高洋鄙视了一下。

高洋现在出门,已经不是以前,一个人就可以东奔西跑。出了几次意外之后,高洋已经知道,她的身份已经不一样,所以她身边也开始带上了护卫。对她和钱汝君来说,这都是不得已的事情。

高洋好一点,她很快就习惯了。

但她今晚要出门看男人,觉得带着一群大男人去找男人,感觉很怪。

所以她决定跟护卫说,她晚上会留在房间里,哪儿也不去,把相亲大会的事忙完,他们可以去休息。

晚上不出门以后,让护卫休息,这本来就是惯例,护卫当然很高兴高洋不准备出门,轻松的跟高洋挥手道别。

高洋确定人走了以后,就偷偷溜出去了。她跟钱汝君一样,不习惯别人的侍奉。手下虽然有很多人帮她工作,但家里除了来打扫的临时工以后,没有再请别人了。当然,高洋住的地方,就在公主府里,的独立院落。公主府外围有侍卫,所以晚上她能让她的护卫放假。

公主府有很多大小门,有些门,其实平时不太有人走。对于从里面走出去的人,一般也不会多做盘查。所以高洋偷偷的溜出去了。

公主府就在学堂旁边。在学堂里教书的钱穆,自然住得也不会离得太远。

就是住得有点隐蔽。要不是事先调查过,而高洋看得懂钱氏地图,这种钱汝君带来的地图样式。

事实在,在进入金麦城的大路口,就有金麦城的钱式地图。这个地图,不再是水墨画,而是有粗细不一的线条组合而成的。但这些线条有一个特征,从头到尾保持一致粗细。这在大汉,可不容易做到。

接近钱穆家,高洋就知道钱穆还没睡。

虽然一般住家没有接电。但现在金麦城的百姓们,还是很舍得夜间活动了。

当然,夜间活动多半是在外面,钱汝君在每条大道上,都准备有电灯。

至于为什么没有接入住家‥…那是钱汝君到现在,都没有发展出电池。

不是不能,就是不愿意。

钱穆倒是没有学别人出来,而且他的屋子也不临大街,而是后来才盖的小屋子。

盖钱穆的屋子时,金麦城的地价,已经高起来。土地资源也变得比较珍贵。没办法,跟其他地方的有钱人不一样,这里的有钱人,比较喜欢住在城市里。

环境变好后,他们真正能享受到住在城市里的方便和乐趣。

高洋悄悄的走近钱穆家,她想知道钱穆此时在做些什么。一般晚上时间,大家还是习惯早睡的。毕竟烛火还是比较贵,一般人不能消费太多。钱穆也不算太有钱的人。

那肯定钱穆晚上有事情要做!

钱穆的房子,当然不可能有玻璃窗。因为钱汝君控制的关系,玻璃现在还是昂贵的物品。

屋子的窗子只是用简简单单地木头架起,连纱窗之类的东西都没有。如果是在别的城市,那少不得晚上要跟苍蝇和蚊子为伍。

金麦城里草木虽然多,但钱汝君知道苍蝇蚊子是传播多种疾病的能手,所以特别要求金麦城里的百姓,不准让积水长时间发生。

从窗子偷看,毕竟没有从门偷看那么明显,高洋从窗子像里面望去,发现钱穆前面有一幅比一个人还大的纸。这样的纸,卖得很贵。

第三四六章 打倒在地

纸大到一定的程度,不会便宜下去,而是会变贵。这张比人还大的纸,制造出来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而且没有什么特定用途,纸厂做出几张,放在纸店销售,一直滞销。为了反映成本,钱汝君的定价也就比较贵。

钱汝君认为,既然这不是日常用品,那就让会用到的人,有高级的感觉,还有什么比价钱高昂更能体现身份呢?

为了让读书人体现他们跟别人不同,钱汝君把专门定位为给读书人用的纸,跟草稿纸以及计算纸区别开来,专门订了一个还算高昂的价格。让读书人能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钱穆的这张纸,就是这个环境所制造出来的产物。因为纸张比较大,所以在厚度韧性上面,都有做加强,倒颇适合做钱穆现在做的事情。

以钱穆的薪资,买这样的纸基本上还是比较勉强的。不过,看到钱穆现在在做的事情,她就能理解。钱穆在画一张人物画,画中的场景,就是她们那天在大会堂跳的集体舞蹈。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高洋觉得画中站在中间的女子,就是自己。

她虽然不算导舞者,但是站在钱汝君身边,她的位置已经算是在中间。但她就是觉得画中正中的女人,就是自己,这一刻,高洋的心跳,前所未有的跳了起来,脸上也染上了一层胭脂。

钱穆现在作画,画的非常专心,并没有注意到身后高洋的接近。

高洋也不刻意打扰他,而是静静地站在他的身后看。

越看她越觉得迷糊,倒不是画中女子越来越四不像,而是越来越像她。如果说,眼前这个男人对她有点想法,那有为何会报名参加别人的相亲活动,而不是她的?

她看过他的相亲表现记录,也并不显得特别突出和热情。

但这个时间,耗费大力气,来画这幅画,又未免太过诡异了吧!

时间静静的过去,当外面的喧嚣都静了下来,钱穆才倾吐一口气,摸摸画中女子的嘴唇,喃喃念道:“还是要有色彩,但是即使用他们配置的色彩,还是不能表示她的精气神。哎,我怎么会蠢到随便报名呢?想说小女孩容易些,拐个娘子好回家过夫妻生活。画像把你画丑了。要是早点看到你的样子,我愿意一辈子单身,为你守身。可惜,你即将成为别人的娘子,而我永远要成为一个失意人。”

站在钱穆身后的高洋此时也很尴尬,但是又有点心悸,她有一种找到港湾的感觉。

这一瞬间,所有的犹豫和衡量,都飞到九宵云外,人生第一次,她体会到一种陌生的情感。此刻高洋如此无助,但又如此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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