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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沈绛坐在二楼的窗边,看客店后院里,使团的杂役们在打点行李,洗刷马匹。

此地不宜久留,明日出发回去。

晚间他出门略逛了逛,只听到些闲碎的言语,魏京城中的消息没有那么快传来这里的。

萧尹应该已经回京了,他临走之前,在一风园的书桌上留了一封信,这应该不算是不告而别。

他靠在窗框上,望着晴朗的夜空,那半轮明月,映着满地的雪辉,恍如白昼。

他怕再对着他,会永远下不了离开的决心。

这样的告别,比较容易些。

他一向是个胆小鬼的。

“沈相公。”玉奴在门外呼唤道。

“什么事?”沈绛叹口气,问道。

“城主请您过去,一同用晚膳。”

“不吃,你告诉他我睡下了。”沈绛皱起了眉头。

夜深,客店楼下还有传来喝酒划拳吹牛的声音。

沈绛被一声轻微的喘息声惊醒,立刻拔出小刀指着来人。

鲜于期蹲在他的床沿,绿幽幽的眼睛冒着浓烈的光芒。

沈绛把匕首一挥,扎在了床铺上,“鲜于期,你闹够没有!”

鲜于期挨过来,灼热的气息喷在他的脸上,“小绛……之前你说,你五千两卖身,还作数吗?”

沈绛冷眼盯着他,“我会杀了你。”

鲜于期扶着他的肩膀,语声沙哑着,“你不会和个娘们一样,还要给他守身如玉吧。”

沈绛把他的手捏起,加重了些力气,“鲜于期,你再惹我,我不会和你客气的。”

他的手缓缓收劲,鲜于期浑身痛出了一层的汗,他再用一分劲,只听得鲜于期的手骨发出了极其细微的“咯吱”声。

“呃!”鲜于期忍住了。

竟然再用另一手,去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庞。

“小绛,越来越铁石心肠了啊。”

沈绛猛地把他的手扔了回去,“滚出去!”

鲜于期捏了捏自己几乎被他折断的手腕,竟然泛起些笑意,“若是我不呢?”

沈绛立刻去拔匕首,鲜于期的动作也极快,二人同时握住了匕首的柄。

沈绛猝然一抬头,眼冒戾气,一腿扫了过去,立刻踢中了鲜于期的侧面膝盖,只听鲜于期往后一倒一声惨叫。

沈绛变了脸色,忙收势,想去拉鲜于期。

鲜于期倒仰着一笑,劈手抢过那匕首,立时起身箍住了他,那柄匕首就横在了他的咽喉间。

“小绛……心硬就要硬到底,拖泥带水,可是会吃亏的啊。”

沈绛被他烦死了,冷着脸道:“就算没有别人,我也不会对你有其他的心思。”

鲜于期环着他的身躯,只将手中的匕首轻轻一撇,他的咽喉处就绽露了一条细细的红线。

“不用动心思也行,不是说给我卖三年的命吗?用不着你去杀人放火,这些大元宝干得比你好,你陪我,三年,行不行?”

“你真这么想的?”沈绛舌尖微微发硬着,终于艰难地道。

“是,等我把你玩腻了,你爱去哪里去哪里。”鲜于期看着他的表情,从屈辱变得痛苦,那种强烈的心痛和嫉妒总算得到了缓解一般,又升起了一丝报复的快感。

“反正,你也被人玩过了,我不介意捡个残羹冷炙,也别再同我摆臭架子了。”鲜于期将他的脖颈一抬,红线处慢慢凝结成一滴红珠,从如雪的肌肤上滑落而下。

“行啊……”沈绛忽然道。

鲜于期反而愣住了,他以为他会生气,同他打一架,或者和他阴阳怪气的吵嘴,再不然,直接给他一巴掌,再不理他。

“小绛……”

“鲜于期,我答应你,不反悔,反悔的是狗,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他被迫仰着头,喉骨滑动一下,咽喉处的伤痕,又滚下了一滴血珠。

“什么事……”

鲜于期艰难地问着,他已经开始后悔了,小绛一直把他当做朋友的,世上再也没有和他一样好的朋友了。

之前,他被西河城长老会的那些老东西藐视欺凌,小绛想了个绝妙的主意,奔波了数千里,去两河邦找了个手艺高明的伪造大师,做了一颗美丽炫目的宝石,把那些贪婪的老东西耍得团团转,让他们自相残杀。

北胡人和婆氏人勾结想吃掉他的天河谷地,小绛冒着随时会被炸飞的危险,浑身绑着黑石膏和□□,劫持了北胡的牙狼亲王阿史那博,吓住了北胡的骑兵,让他有机会去高昌搬来了救兵。

小绛会为他的欢乐而真正的高兴,会因为他的烦恼感同身受。

他知道小绛全心全意把他当做朋友,记得他所有的好处,所以才宽容了他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他总是知道小绛会对他心软的。

小绛曾经说:阿期,咱们是朋友,你若是不高兴了,我陪你喝酒,喝到不省人事都行,你若是有了麻烦,需要我帮忙,我绝对两肋插刀前来,就像你帮我,为我出头一样。有一天,你遇见一个想要共渡一生的好姑娘,我替你牵迎亲的马,在你的婚礼上,给你们唱三天的祝亲歌。

……

沈绛微微抬起眼睛,望着透过窗格的雪光,轻道:“你把我父亲留下的《九州堪舆图》,还给我。”

鲜于期猝然松开了他,心口似被人用最锋利的匕首,狠狠的扎上了几十刀一样痛得缩了起来。

“你是为了萧尹吗?为了他吗!”

“就算没有他,你也不会放过我的,顺便而已,我要五千两,加《九州堪舆图》,你要是小气不肯,那就算了。”他的目光无比凌厉,逼得鲜于期不敢直视。

“小绛……”鲜于期无比懊恼,这不是他想要的,“我反悔了,小绛。”

沈绛从他手里劈手夺回匕首,还在他的锦缎衣服上擦了擦匕首上的血迹,冷笑一声,直接翻了个身下床,去一旁的包袱里取出金疮药,自己往脖子上的伤口抹了抹,然后拿了身干净的衣服,换下身上这沾了血污的里衣。

再回床上躺下,一掀锦被盖上,没有理会鲜于期了。

鲜于期在他身侧躺下,看着他的背影,单薄的肩上,逶迤而下丝丝粟发,如同云雾一般柔软浓密。

鲜于期又抿抿嘴,忍住了想伸手去穿过这发丝、抚摸他那温热而颤抖的身躯的冲动,吸气呼气,再转身仰面朝上。

“小绛……”

“明天要赶路,能不能闭嘴让我睡觉!”沈绛立刻生冷着语气道。

*

出了双燕城,连绵的沙雁山谷间,有一家破得不能再破的客店。

客店的掌柜是个几乎皮包骨的瘦子,浑身黑黢黢的,只有那一双眼睛里,冒出贪婪的精光。

这三百里的山谷里,只有这一间客店,进双燕城的客商,要在这里歇脚,出双燕城的人,也要在这里打听打听关外的风雪适不适合赶路。

这独门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因为除了这瘦掌柜,没有人敢在这里开第二家这样的客店。

没有了竞争对手的生意,自然所有的条件都十分的勉强了。

上来半斤的马肉饼里,估计夹着二两的泥沙,那一坛子烧酒,能掺半坛的苦水。

今日,这里依旧也是顾客盈门。

大堂里头十二张破桌,每一桌都坐满了人。

沈绛掀起那腻着一层黑油的棉帘子进门的时候,迎面扑来一阵热烘烘的酒气、热汤气、还有不知道什么的臊臭气、以及各种嗡嗡作响的说话声,吵闹声,笑骂声。

没有位置了。

但当大元宝提着长剑,缓缓走向其中一桌正喝酒喝得热闹的几人,扔下一袋子碎银的时候。

又有位置了。

没有人对这突然进来的三个人表示有什么在意的,尤其是两个戴着兜头兜脸的风帽,一个系着黑眼纱,看不清他们长相,那就更没兴趣了。

这客店里,进进出出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一个是正常的,若是看起来是正常的,反而不正常了。

或许有人有些好奇,也只是稍微多打量了他们几眼而已。

大元宝在那油腻发黑的条凳上铺上一方干净的锦垫,请鲜于期坐下。

再一招手,跑堂的活计立刻挤出夸张热情的笑容小跑了过来。

“有什么,上什么。”大元宝道。

这条路上来往的有钱人多得不得了。

但伙计看得出,这三个人,有钱,而且愿意花钱。

不愿意花钱的有钱人,不大容易走得出这山谷。

在这客店的花费,是买一条出沙雁山谷通畅的大路。

这是这里的规矩,谁来,都得遵守。

鲜于期喝了一口所谓的“上好的茶”,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把那粗陶的茶杯放下了,然后掏出一方精致的绣帕,将茶汤吐在了帕子里,再扔了。

“哈哈哈哈哈哈!”有人忽然大笑,然后拍着自己身边的同伴,“三哥,你看,竟然有人来这里喝茶的,哈哈哈哈哈,他不知道,这里的茶叶,估计是老汤从老鼠窝里扒拉出来的吗?”

老汤,就是那个掌柜。

这般苦寒时节,再难喝的酒也能暖身,自然没有人喝茶。

没有人喝茶,也没有必要备什么茶,这烂茶叶渣子,真的掺着老鼠屎。

鲜于期白了脸色,眯起绿幽幽的眼眸,手指一晃,一簇幽火便起。

“喝酒!”沈绛把自己的酒碗拍在鲜于期面前,又捏住了他的手。

他们不曾随使团回西河城,就是为了脚程快一些回去的,快马加鞭,两日就能进西河城所在的天河谷地南麓了,没必要惹这些麻烦。

伙计再殷勤的上了一筐肉饼,脸上的肉都笑得几乎都挤成了一堆了,“吃好喝好,吃好喝好!”

鲜于期撕了块肉饼,刚放进嘴里,就觉得骚气的不行,实在不能下咽。

“哈哈哈哈哈!”方才那人又狂笑,“三哥三哥,你看,竟然有人敢吃老汤的肉饼,他们不知道,这肉饼里兴许还有马尿和马粪吗?”

鲜于期干呕了一下,把肉饼立刻扔了。

这人在故意找事!

不等大元宝拔剑,沈绛已经起身,他一脚抬起踩着条凳,半侧了脸,冷冷地扫了过去,“朋友,我们得罪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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