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四周是熟悉的耀中天台,十八岁那年,钟绍齐常常在这给她补课。

她揉揉眼睛,往下一看。课桌上摆着一张白纸,最上方,是钟绍齐龙飞凤舞的字迹:“已知x∈r,求证:ex≥x+1”。

耳边,也是十八岁的钟同学话音淡淡,眼也不抬,同她说话。

“这是最基础的证明题,上次十三校联考的卷子,第16题,出了一个跟这一模一样的送分题,当时我教过你四种方法。”

“你只要写出来最常规那一种,”说话间,他把她历史书上重点画完,放回原处,复又把地理书摊开眼前,“……最常规的求证,就可以得满分。实在不行,你用列举法或者三维空间画图,给分少,但是至少基础分能拿到。”

她脑子里浆糊一片,点点头,握住笔,工工整整,写了个“证明”。

陈昭:“……”

证,证明个啥?

没了下文。

又是好半天。

等到文综的书上重点都被折满了边边角角,黄色荧光笔的写写画画比她平时上课做笔记留下的痕迹还多,钟绍齐终于把一摞书整理好,塞回她书包。

荧光笔从手侧伸过来,笔尖点题,他问了句:“陈昭,有这么难吗?”

陈昭轻咳两声。

末了,听得耳边一声叹息。

少年身上苏烟的川贝药香混杂着某种檀木香气,向她微微靠近,手肘与手肘之间,不过一指距离。

第四次,他从头教她,一点一点,从题目讲起,“设f(x)=ex-x-1,那导数是?”

她用尽毕生学识,颤巍巍写:f’(x)=ex-1。

“对,你写的不是很好吗,”他察觉到她紧张,不着痕迹地放缓了语气,“看题目,他说要在x属于全体实数的情况下求证,有没有印象?对,分三种情况,等于0,小于0,还有什么?对,往下写——”

这天的最后。

陈昭背着一书包沉甸甸的课本,身上披着钟绍齐的校服,在保安疑惑的眼神中,和这位光明正大徇私的钟同学一起,走出校门。

洛家的司机早已经在路边等候多时。

陈昭忙把校服脱下,物归原主。

末了,在原地踌躇半晌,还是抬头,说了一句,“明天期末考,但下礼拜六……我的意思是,咳,钟同学,我26号过生日,十八岁生日,你到时候会不会在上海?”

钟绍齐正把校服搭在手腕。

闻声低头,瞄过她有些扭捏的、不住摩挲的手指。

事实上,如果不出意外,考试结束的当天,他就会飞去香港,参加月底钟氏的年会,为半年后高考结束、正式以“钟邵奇”的名字回归钟家做准备,中间各类事项层层叠叠,抽身并不是件说得过去的容易事。

“没、没空吗?”

他推了推金丝眼镜。

末了,低敛长睫,“有空。陈昭,期末考试,数学记得要及格。”

一语话毕,他伸手,拍了拍她肩膀处不知何时沾上的白石灰。

不知想到什么,又忽而笑笑,“这是充分不必要条件的例子,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

……也没用。

拿成绩那天,正好是她生日,陈昭看着卷子上那红艳艳的“73”分,苦恼地捏了捏眉心。

一旁的徐程程斜着眼睛看清楚她的分数,悄悄摸摸把自己那张“137”的试卷摊平面前,拍拍前头李璐的肩膀,“诶,璐璐,你考得怎么样?我才137,哭死了,这次又没发挥好!”

陈昭:“……”

话说给谁听呢?

她恶劣地一咧嘴,冷笑一声。

没等李璐回过头来跟人一唱一和,先拍了拍徐程程的手背,“你怎么才考了137?我听说最高分149,就咱们学委,你这可不行,还是数学课代表呢。”

眼瞧着徐程程的笑容僵在原地。

陈昭轻嗤一声,把课本一股脑收进书包里,单手拎起,扭头离开。

看着倒是潇洒。

唯一苦恼的,大概是这73分怎么和钟同学交代了。

她一路走到校门口,都还在嘟嘟囔囔想着怎么解释,从“我考试的时候脑子不清醒”到“这个题我没学过”,主客观因素都来一遍,也没想好究竟怎么说才能有理有据,不让人讨厌。

结果沿路的同学比她还会叽叽歪歪,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直接把她的思路原地截断。

她无暇去听,只得叹口气,郁闷地踢了踢脚边的一颗石子——

不规则的石子骨碌碌滚远。

她叹了口气,视线随之而去,更远处,入目所及,是一双浅棕色的马丁靴。

校门口,警卫室一侧,早早等在那的钟绍齐,是一众女生小声议论和为之脸红的根源体。

他今天难得穿的简单随意。

白色毛衣配上牛仔裤……只要不仔细观摩那裤线缝隙的字母,似乎也看不出一千块的牛仔裤和五十块两条的区别。一米八五的个子,在一群进进出出的女生衬托下,更显得格外高挑。

不时有胆大的女孩凑到他身边问一句来找谁,都被他礼貌性地颔首避过。

谁都不理。

俊得理直气壮,傲得人神共愤——又让人怪不起来。

这样的沉默矜持,直至陈昭走到他身边,方才被毫不费力地打破。

仰起头,陈昭死皮赖脸地很有底气,只说一句:“钟同学,我考73分了。”

钟绍齐点头,伸手,把手里的牛皮纸袋递给她,也说了句:“有进步,走吧。”

剩下一群目瞪口呆的、想看热闹的同学,半晌,面面相觑。

临安女中的小女魔头,灿比骄阳的人间富贵花,这天穿着干干净净的新校服,裹着粉红色的围巾,戴着粉红色的羊绒手套,乖乖地,跟在不知名的贵公子身后,就这么走远。

那少年分明待每个人都那么疏离有礼,不远不近。

偏偏是她,能和他一路并肩同行,让他不着痕迹地放慢脚步迁就。

“不拆开看看礼物?”

“不急不急,我想留着晚上一起拆,钟同学,我们去爷爷家吃饭吧,我爷爷很早就想见你了,我都跟他说啦——”

我跟他说了。

你是除了爷爷以外,世界上看起来最最冷淡,实际上,对昭昭最最最好的人。

她脸红扑扑的。

一边说话,一边悄悄摸摸回过头,夕阳下,两个人的影子靠的很近。

真的很像小……小情侣吧?

她默默想着,在背后伸出手,稍稍错开半步,对着影子,做出交握的手势。

看起来就好像真的在牵手一样。

“绿灯了。”

钟绍齐突然说了一句。

“哦,好,我们过了这个斑马线就去坐……”

他掌心温热。

和看起来清冷的模样不一样。

陈昭愣愣看着两人紧握的手,没来得及说话,被人轻轻一扯。

“走吧,先去拿蛋糕,然后……回家过生日了。”

=

事实上,后来陈昭常常想,如果忽略洛夫人来找自己秋后算账的不愉快,她的整个十八岁,或许都算是充满着,不管多少年后想起来,依旧觉得幸福的青涩欢喜。

和爷爷还有钟同学一起过的十八岁生日,她许愿以后还要和钟同学还有爷爷过好多好多次生日,然后伸手,抹了钟同学一脸奶油,被人孩子气地还击;

新年时的烟花大会,又一次从香港匆匆返沪的钟同学,陪着她在爷爷家的小院里放了很久很久的烟花棒,在她捂着耳朵不敢去点震天雷的时候,也是第一次,是爷爷以外的男人,拿过打火机,为她圆满每年都想要看一次漫天烟火的愿望。

在富贵人家长大的钟同学,从来不会嫌弃爷爷,不会嫌弃她,也不会嫌弃爷爷家那只凶得要命的看门犬大黄。

在逐渐远去的回忆里,爷爷仿佛还偷偷跟她打趣:“昭昭,你这同学可真厉害,连大黄都喜欢他——说起来,大黄还算是你哥哥呢,你哥都喜欢他,天天扒拉着门等他来喂,干脆你就嫁给他,你哥可开心了!”

那一年,爷爷还会叼着旱烟袋,搬个小马墩在院子里给她缝衣服;

那一年,钟同学还会偶尔来爷爷家做客,动作生疏地帮着洗碗,被她抢过手去的时候,低声同她说:“女孩子不用洗碗,坏手。”

多好的十八岁啊。

从来没有那么好的十八岁,有个那么好的男孩对她说,要像所有普通平凡的女孩子一样珍惜自己。

好到,甚至她都会忘了,自己其实从始至终,只是一个有娘生没娘爱的野孩子,是个一无所有的坏姑娘。

她记得,最后一次送钟同学到最近的车站,是高三那一年的五月。

那时他们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等着洛家的司机来接他到机场,回香港参加钟老爷子的寿宴。

陈昭两手撑着椅边,目光在大路上逡巡,时不时踢一踢脚下的小石子。

她已经习惯这样和钟绍齐相处,哪怕不言不语,也觉得很舒服。

可这一次,先说话的却是钟绍齐。

那段话,时隔多年,她依然每一字,每一句,都记得很清楚。

他说:“陈昭,我妈妈很小的时候就跟我说,我是没有家的,是一个在不合适的时候出生的孩子,给她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母亲告诉他,如果不是因为他,她就不会一辈子被钟家牵绊,不会一辈子都放不下他的父亲,不管他再优秀,再出色,都是他的本分和义务——赔偿她青春的义务,让她扬眉吐气的责任。

“可能因为没有家,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家里人的相处,是需要每天都好好说话,一起吃饭,一起洗碗,看电视,我也不知道,如果以后我能够有一个家,我会不会成为一个家里……好的存在。”

成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

“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原本我想,我要有一个足够大的书房,因为我想要安静的工作,但现在觉得,小小一个就可以了,容得下我……跟你,就可以了;我也曾经想要一个漂亮的花园,但现在觉得,有一片和爷爷一样的小菜园子也不错,至少你很喜欢,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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