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小说:公主府历史 作者:姬云依

楚歌只好换一个字:“呢。”

郑览:“呢。”

楚歌赶紧表扬他,“对对,就是这样,再来一遍,娘~”

这回郑览总算把字咬清楚了:“娘!”

楚歌香了他一口,张朝恩在一旁看着,忽然有些羡慕,他把今日驸马进宫面圣之事告诉了楚歌,并说驸马还没回去,到时候会经过东华门。

楚歌会意,带上儿女就去东华门那儿等候。

御书房里,除了郑珣,还有宣威将军龚壮。龚壮是今天才抵达京城的,他前脚刚到,后脚就急急忙忙来面圣了。

皇帝也知道龚壮老老实实在源州守了十年,龚壮在源州军营的威望不是随便派一个人就能取代的,源州那地方局势复杂,换做别人镇守,皇帝还真不放心。皇帝有意把朝月公主许给龚壮,一来龚壮受过越国公的恩惠,这样也算是亲上加亲;二来,龚壮确实有本事,有作为,不像京中这些纨绔子弟,整天不思进取,朝月若许给了他们才叫糟蹋。

不过这件事,皇帝打算等到除夕夜再宣布,朝月那边也得提前让玉妃说一说,免得到时候朝月闹起来,大家的面子都不好看。虽然是政治联姻,也是帝王笼络臣子的一种手段,皇帝自认为朝月下降给龚壮是最适合不过了,到时候再把龚壮的官位提一提,也就不存在龚壮配不上朝月的说法了。

皇帝听完了龚壮的述职,单独留下郑珣问话,龚壮进宫匆忙,还没安顿好顾玲珑,因此能回去了,自然是万般高兴。

出了御书房,龚壮脚底生风,连那些给他行礼的宫人,他都视若无睹。

行至东华门,龚壮看到披着斗篷的楚歌,立刻停下步子走过去和楚歌打招呼。

“公主,您是在等驸马吧。”龚壮乃是第一次得见楚歌的容貌,不得不感叹博姬公主百闻不如一见,上次隔着屏风没见着,这次却误打误撞见着了。驸马艳福不浅。

楚歌没想到能在这儿碰到龚壮,她对龚壮的声音印象深刻,不用龚壮介绍都能识别出来。龚壮都出来了,郑珣也快出来了吧。

“原来将军也回京了,我确实是在等驸马,将军这是要出宫了吗?”

龚壮点点头,郑览郑揽月都在好奇的打量人高马大的龚壮,这位叔叔的胡子好多呀,人也长得有点凶,娘亲怎么跟这样的叔叔说话,而且他说话好大声,他们有点害怕。

龚壮正要跟楚歌提一下顾玲珑,忽然一个细声细气的童音传出来:“娘亲,这位叔叔好凶。”

龚壮这才注意到楚歌身后的两位丫鬟各拉着一名小孩,他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正用好奇的眼光打量他。

“这两位就是公主的孩子?”龚壮嫉妒了,郑珣娶到博姬公主也就算了,为什么还生出了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嗷嗷,他也好想有一对这样的孩子。

楚歌把郑览郑揽月拉到身边,对他们道:“这是宣威将军龚叔叔,带兵打仗很厉害的,你们可不能没有礼貌。”

郑揽月常被李嬷嬷夸赞懂礼,听见楚歌这样说,她立即乖乖的对龚壮说道:“龚叔叔。”

龚壮的一颗糙汉子心得到了无与伦比的满足,他期待的看着郑览,郑览被他赤果的眼神看得更加害怕,小嘴一瘪,马上泫然欲泣。

“哎哎哎别哭别哭,叔叔不是坏人,下次叔叔给你买糖吃。”龚壮的语气不自觉的放轻下来,郑览见状停止了想哭的冲动。

楚歌有些想笑,看来郑览郑揽月没怎么和陌生人接触,所以面对龚壮会有些胆怯。

“让将军见笑了。”楚歌让羽烟雪烟看着姐弟俩,她和龚壮去旁边说话,“将军,我们在回京的路上碰到了秀烟,秀烟已经把事情都招了。如今秀烟正在我府上,该如何处置,还是将军看着办吧。”

龚壮也在派人找秀烟呢,不管秀烟是怎么被找到的,总之他终于可以替顾玲珑出气了,龚壮决定等会就去把秀烟带走处置。

“多谢公主相助,这个人情先记着,到时候公主有需要我龚某的地方,只管吩咐,只要我能办到的,必定帮公主办好。”

“将军言重了,不知顾玲珑现在如何了?”

龚壮叹一口气,顾玲珑还是不怎么理他,情况还算好,吃穿用度都没落下,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抱得美人归。

龚壮把顾玲珑的情况跟楚歌说了,楚歌只能鼓励龚壮再接再厉,再冷的石头也会有被捂热的一天。

说了这么多,龚壮走之前胆儿肥的去捏了捏郑览的小脸,郑览鼓着脸,不满的跟楚歌告状:“娘亲,猪猪摸我。”

龚壮的大笑僵在脸上,原来郑览不叫他,是有原因的呀。

楚歌他们又等了好一会儿,郑珣才出来。看到儿女也在,郑珣颇有些意外,他每年回京述职也只能见孩子一两次,只是他没想到他们倒是跟他很亲近,每次见到他都会要他抱。

楚歌有点吃醋,郑览郑揽月也太喜欢郑珣了吧,郑珣都没说话,他们就“爹爹”“爹爹”地叫起来了,跟她的待遇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

至于其中缘故,楚歌和郑珣都是不知道的,这还得受益于朝月公主,她经常在郑览他们面前说起郑珣的各种好话,不知不觉间就在他们的意识里给郑珣树立一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爹爹形象。因此郑览郑揽月即使在没见到郑珣的情况下,都能对郑珣生出好感来。

郑珣两手抱起姐弟俩,任由他们撒了一会儿娇,郑揽月非常直接的表达了对郑珣的赞美:“爹爹,你比以前更英俊更好看了。”

楚歌听了想笑得打滚,郑览乐此不疲的学他姐姐说话:“爹爹,你好美腻,我好喜欢你。”

楚歌好嫉妒,郑珣很满意儿女的赞美,他却之不恭的接受了,等父女相互赞美完毕,楚歌这才有机会和郑珣说话。

“琅霰有没有来找你?”

楚歌囧了,郑珣是有多怕她跟别人跑了,他不是应该关心朝月公主有没有来找她麻烦吗?

“有,但是我没有去见他,还让羽烟告诉他,让他死了这份心。”楚歌如实回答。

郑珣舒心了,“这几天你就安心待在宫里,朝月若是来找你,你也不用理会她。过完年皇上会把我调回京任职,到时候我们就能团聚了。”

“我们不回源州了吗?”楚歌很是意外。

皇帝已经打算对燕朝余党用兵了,他的身份立场都不适合再呆在源州,皇帝这是防着他呢,皇帝的猜忌心重,从皇帝迟迟不立太子可见一斑。

“不回了,到时候我再派人把东西从源州搬过来,京中安全一些,源州的战事是避免不了的。”

楚歌点点头,搬就搬吧,只要有郑珣和孩子在,住哪儿她都没意见的。

“紫烟有功夫在身,你自己在宫里多注意一些,少让朝月公主接触览儿月儿。”

李嬷嬷也跟楚歌提过,朝月公主曾在郑览郑揽月面前颠倒黑白,试图离间他们,但好在李嬷嬷纠正得及时,这才没让朝月公主得手。

“嗯,我知道的,你自己也小心一些。”宫里耳目多,他们只能说这么多。

与郑珣分开后,楚歌他们在半路上遇到了琅霰。

对于博姬公主的这位追求者,楚歌只能用一句诗来形容: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作者有话要说:渣姬明天有事更不了,请假一天,现在渣姬没有存稿,所以更新时间不太稳定,请姑娘们海涵。

10月10日见。

☆、第三十六章

楚歌让羽烟雪烟先带郑览郑揽月先回去,既然不可避免的遇到了琅霰,她总不能当作什么也没看见的走掉。

琅霰没想到会遇见博姬公主,看着眼前变化不大的绯衣女子,琅霰不由得想起博姬公主十岁那年,她会时常来司乐坊与自己切磋琴艺,或是将她所写的新曲拿来与他分享。当时的她,有着少女特有的明媚活泼,即使是上林苑的群花都要在她的笑容之下黯然失色。

一转眼八年,她已为人母,容颜不再青涩,原来的明媚被端庄娴雅所取代,而他还徘徊于原地。他们之间仿佛隔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她永远不会跨过来,而他永远也过不去。

琅霰对楚歌深深一揖:“琅霰见过公主。”

这样的男子,单从容貌来看,与郑珣也不分上下。能拥有这样一位知音,博姬公主前世肯定抄了很多佛经。楚歌道:“琅大人是打算出宫吗?”

琅霰露出一抹不易觉察的苦笑,琅大人,连她也唤他琅大人了,以前她是皇宫里骄傲的小公主,即使是第一次去找他比试琴技,也是直呼他的名字,有时候直接你呀你的使唤他,这样的习惯,即使是在去源州前她跟他告别,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都是直呼他的名字:“琅霰,你不要再喜欢我了,否则父皇哪一天不高兴了,就直接把你赶出皇宫,到时候你就没饭吃了。”

可是如果他能死心,又怎会苦苦思念了她三年,他已经把真心付予了她,那里早已空了。

“正是,一别三年,公主别来无恙。”琅霰看了看楚歌的右手,因有斗篷遮挡着,看不出什么不同,但如果羽烟所言属实,博姬公主再也无法弹琴……念及此处,琅霰感觉自己的心疼痛不已。

楚歌道:“琅大人也别来无恙,我有一事相求,不知琅大人可不可以帮忙?”她想到了子归,这孩子若能交给琅霰,以后学有所成,总能有一技之长安身立命吧。

琅霰有点意外,更多的还是欣喜,只要能帮到博姬公主,他就心满意足了。“公主请说。”

“我府上有一名擅音律,天赋极佳的孩子,想把他交给琅大人,到时候能否学有所成就看他自身了,不知琅大人意下如何?”琅霰掌管着皇宫里的司乐坊,请他收一个人,应该问题不大吧。

楚歌原以为琅霰会需要一点时间来思考,结果她刚说完,他就答应了:“司乐坊正在招人,公主能亲自荐人,想必那孩子定有过人之处,这给司乐坊帮了大忙,何来相求之说。不知那孩子现在何处?”

楚歌说了地址,又把腰间一块铜钱大小的玉佩取下来交给琅霰:“你拿着它跟驸马说明我的意思,便可将子归带走。”

小小的玉佩呈淡粉色,中间用金线穿过垂下几缕流苏,琅霰珍而重之的把它收好,对楚歌郑重道:“公主请放心,我定不负公主所托。”

楚歌回到水柔阁,一进门就闻到梅的馨香,两只半人高的花瓶里插着几支开得正旺的梅花,郑览郑揽月正坐在一块儿吃姜丝梅,这幅场景,颇为赏心悦目。楚歌尝过姜丝梅,不仅特别酸,还有点儿姜的辣味在里头,非常重口味。但姐弟俩就是特别喜欢拿姜丝梅当零嘴儿,其实是姐姐郑揽月喜欢吃,郑览是喜欢跟风,这不,郑览被酸得小脸皱成一团,再看郑揽月,正吃得不亦乐乎。

李嬷嬷道:“公主您可回来了,姑娘都快把第二碟姜丝梅都吃完了,您快劝劝吧,这姜丝梅吃多了可不好。”

郑揽月听见李嬷嬷的话,嘴里不停歇,口齿不清的说道:“嬷嬷,我昨天没吃呢。”

郑览大概实在受不了那酸味儿了,问楚歌要茶吃,李嬷嬷赶紧给他倒了一杯茶,郑览喝得急,楚歌赶紧把杯子拿得远了些,慢慢地给郑览喝。等郑览喝完,郑揽月把碟子里的姜丝梅也吃完了,楚歌也给郑揽月倒了一杯茶。

李嬷嬷道:“公主,刚才您没回来的时候,朝月公主的人来过一趟。”提起朝月公主,李嬷嬷总是有点不舒心,公主还没回京时,朝月公主喜欢把览少爷月姑娘往仪和殿带,这也就算了。朝月公主对郑驸马的心思,明眼人都看得见,李嬷嬷也就当她是爱屋及乌的喜欢览少爷月姑娘。可如今公主回来了,朝月公主还想像以前那样把公主的儿女带在身边,这算什么?根本不把公主看在眼里嘛。

还好朝月公主身边的宫女花颜来的时候,公主他们都不在,李嬷嬷十分敢肯定,那个只听命于朝月公主的花颜,可是能做出抢人的事儿来的。

楚歌问:“那个花颜身手了得吗?”

李嬷嬷道:“她是越国公专门送到朝月公主身边的人,据说身手很是了得。”

楚歌终于理解为什么郑珣会把紫烟送到她身边了,不过照李嬷嬷这样说,紫烟和花颜到底谁更厉害,还真难说。楚歌深觉她上面有皇帝皇后太后压着也就罢了,现在连朝月公主也压着她,这日子真是没法过。楚歌并不求能够像曾经的博姬公主在皇宫风光一时,至少她也不想像现在这样如履薄冰无所作为,到时候郑珣有所行动,她总不能拖郑珣的后腿。

可是到底该从哪里着手,楚歌还真没头绪,屏退了其他人,楚歌单独留下李嬷嬷,李嬷嬷是博姬公主的奶娘,可以说是看着博姬公主长大的,她在宫里也待了十几年,算得上是宫里的老人。要说博姬公主在皇宫里还能相信谁,必是李嬷嬷无疑。

楚歌推心置腹的把话跟李嬷嬷说了一番,当然她只是表达了不想在皇宫处处受制于人的意思,其他的事情,现在说还没到时候,楚歌就先放着。

李嬷嬷当然知道公主的处境是怎样的,只是她以为公主是打算像之前那般隐忍,所以没多说什么。既然公主有心为览少爷月姑娘谋日子,她当仁不让的得为公主谋划谋划。

因着有朝月公主在,所以想从皇帝那儿下手是不太现实的了,楚歌十分赞同,她对渣爹皇帝实在没好感,能把自己亲闺女嫁给与自己有国恨家仇的人,这不是把闺女往火坑里推是什么,这样的爹,即使是身为路人的楚歌都看不下去。所以楚歌也不愿再去抱皇帝的大腿,她可不指望皇帝会某天醒悟,会对博姬公主感到愧疚,会给博姬公主补偿。上位者永远只关心眼前的利益,博姬公主的境遇甚至还比不过和亲公主。

至于皇后,皇后有儿有女,眼下正盯着东宫那边蠢蠢欲动,柳依依进宫就是最明显的方向标,指望这位母仪天下的皇后给博姬公主撑腰,那也是不现实的。自从柳依依挺着肚子时常进宫之后,皇后对郑览郑揽月的关注度也降低了许多,毕竟还是未来的亲孙胜过外孙。

而朝月公主上有皇帝玉妃撑腰,外有越国公撑腰,博姬公主的外祖父谢其然只是翰林院的大学士,没有实权,整天埋首于书堆当中,研究治国之道,能给博姬公主点帮助微乎其微。

那么最后剩下的人就是太后了,要是能让太后稍微表现出那么一点儿对博姬公主喜欢的意思,博姬公主在宫里自然就不会再被人看轻。

通篇听下来,楚歌有些糊涂了,这太后,以前不是最不喜欢博姬公主的人之二吗?朝月公主排首位。李嬷嬷让她讨好太后,难度真的不会太大?

李嬷嬷道:“公主,太后怎么也算是您的亲祖母,她以前只是不喜欢您吟诗弄琴,并不是讨厌您这个人呀。您想想,后来您每天都给太后抄佛经,她不也慢慢放下对您的成见了吗?要说皇宫里谁最容易讨好,在我看来,一心向佛的太后是最不会轻易偏向谁的。”

楚歌更糊涂,太后不轻易偏心,那不是更难讨好吗?

“太后能坐上这个位置,自然是什么都看透了,谁对她真心,谁刻意迎合,她闭着眼睛都能瞧出来的。但假如公主是真把太后放在心里尊敬,不求从她那儿得到些什么,太后自然就会在适当的时候帮公主一把了。”

楚歌总算明白了,敢情以前博姬公主心高气傲不把太后放在眼里,所以招来太后的不喜,其实抱紧太后的粗大腿才是最重要的吧。

李嬷嬷见楚歌开窍了,心里老泪纵横,当初公主年轻气盛,就是不听她的劝,非要跟太后作对,后来那三年让公主抄佛经公主也是勉强答应的。现如今公主肯放下对太后的成见,跟太后亲近,公主总算长大了。

楚歌得到李嬷嬷的指点,觉得压在头顶的阴霾散去了不少,她和李嬷嬷说了将近一个时辰的话,而郑览郑揽月在吃了姜丝梅之后很快就饿了,羽烟她们又不敢拿太多糕点给他们吃,因为用膳的时间快到了,吃太多糕点等会儿就吃不下饭了。

于是等楚歌一出来,郑揽月就迈着小短腿儿跑到楚歌跟前,仰着小脸说想吃饭,郑览也不甘示弱,他的手里还拽着小半块莲藕蜂蜜糕,嘴里还含着一小口呢,偏要跟着郑揽月凑热闹。

楚歌被萌得一塌糊涂,只得先吩咐雪烟去做三小碗奶酪子,碎干果就不用放了,也不用做太甜。

雪烟去御膳房要羊奶的时候正好剩得不多,但御膳房的小黄门为难的解释,这些羊奶是留着给月美人的,月美人每天都要一些羊奶来保养肌肤,从来没断过。

雪烟犯难了,没有羊奶就做不了奶酪子了。小黄门只好建议雪烟明天再来,他一定给博姬公主留一些出来。

正当雪烟打算空手而归时,月美人身边的大宫女兰熙来取羊奶了,她在门外就隐约听到了小黄门和雪烟的话,略作思索之后,问:“怎么今天的羊奶不够吗?”

小黄门解释:“够呢够呢,皇上吩咐每天给月美人留着,我们怎敢疏忽,昨天师傅还吩咐我说兰熙姐姐每天都亲自来也够累的,今后让我每天给姐姐送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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