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菁菁和薛凝露出了意外的表情,她顽劣地笑了笑:“当时我们家还很穷,穷到我一个礼拜都不能吃上一顿肉,所以一直有人说我是暴发户啊,我骨子里还是那个在山村里的小村姑,顾朗老说我能十年如一日保持我这做派,实在也不容易。”
“是很不容易。”顾朗想了片刻,笑了,“我其实挺佩服你的。”想当初她刚刚被接到大城市里来,身上还残留着小山村印下的痕迹,烙在骨子里了,很难改,曾经交往过的同龄的女孩们都嘲笑她,说她坐没坐相,站没有站像,上了牛排根本不知道怎么用刀叉,暴发户就是暴发户。
当时她是怎么处理的呢……明薇淡定地让厨师烙了个饼,然后把牛排往里头一塞,变成肉夹馍给吃掉了,最恶劣的是,以后但凡是客人来明家吃饭,牛排都没有刀叉,而是上了筷子和饼。
她从小就很霸气,也从小就很特别,因为不是每一个女孩到她这样的境界的时候,会选择反抗而不是融入那个团体的,她没有刻意改变过自己,也从来没有为了别人的眼光而委屈过自己。
这一点,哪怕是顾朗都觉得,他做不到。
“因为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明薇自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观点,“打个比方,如果我没有钱,我吃东西粗鲁,人家谁说我没教养,上不得台面,但是如果我有很多很多的钱,大家就会夸我性格直爽不拘小节,你们说有道理吗?”
卓菁菁不得不承认:“有道理。”
“但是我还是我,我还是这么吃饭,根本没有任何变化。”明薇对她的捧场非常高兴,“所以,当别人嘲笑你不懂得游戏规则的时候,不要紧,你只要成为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就行了,赚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如果赚了钱反而更不开心,为什么还要赚更多的钱呢。”
“我跑题了。”她抒发完感慨又道,“但是对我来说,我宁愿用这一架飞机去换小时候的一个娃娃,对我来说,那个时候如果能得到而产生的快乐,肯定比现在多得多,人越是长大,越不容易快乐,而一个人快不快乐,和有没有钱没有什么关系,甚至,越有钱越不快乐。”
薛凝加入了讨论:“我不这样认为,我是很物质的人,钱可以为我带来很多的快乐,我想要买的衣服和鞋包,我可以买房买车,对我来说,那是钱可以达到的快乐。”
“对啊,”明薇点头表示同意,“所以你容易得到快乐,因为钱可以使得你得到快乐,但是我不能,我买再多的衣服,开再名贵的车,我都没有你那么快乐,有的时候哪怕一掷千金都不能够让我觉得痛快了,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使得我快乐,可是世界上能使我快乐的事情,比使得你们快乐的事情少得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们比我幸福。”
乍一听也十分有道理,卓菁菁和薛凝头一次认识她,快要被她的理论绕晕了。
顾朗反倒是笑道:“听她道理那么多,你让她现在一穷二白的,恐怕哭都要哭死。”
“那不一样,得到了再失去,当然是痛苦的,如果我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生活,那么也就无所谓伤心了,可是我得到过又失去,这就难以忍受了。”明薇感慨着,丝毫不知道这一条理论也完美地印证在了她和顾朗的身上,青梅竹马二十年,两个人早已把对方的存在当做理所当然,根本想不到别的地方去。
所以说,有的时候,危机感很重要。
第12章 大地的眼泪02
飞机飞了几个小时,终于在昆明准备降落,谁知道正逢大雨,天气极度恶劣,原本昆明机场拒绝“雄鹰号”的降落,但是明薇很坚持:“救人如救火,这年头医院里没有钱谁给他看病,你那个学生死了多晦气?”
晦气?晦气你还那么热心,嘴硬心软。顾朗心里想着,沉声道:“正有此意。”他和明薇配合默契,她马上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对卓菁菁和薛凝道:“你们两个坐在位置上系好安全带,不要怕,可能有点颠簸。”
事后卓菁菁回想起来,实在是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她还以为自己会死在半空中,不是被摔死而是被吓死的,她根本是糊里糊涂就降落了,但是等到飞机着陆后的很长时间,她都根本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半天,她才听见明薇和顾朗在说话:“不愧是雄鹰号,这架飞机的性能实在不错……给你用真是可惜了。”
“送你也行啊,什么时候结婚,我送你当贺礼。”
“噢,你总算承认我娶得到老婆而你嫁不出去了吧?”
这两个人闲话家常,根本不像是在生死关头走了一遭的,卓菁菁咽了咽口水,觉得腿肚子一直在发抖。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她跟着顾朗到了昆明医院里才有所改善,主要是因为周一帆太惨了,那一刀砍在背上,伤势颇重,偏偏这一次重伤的人太多,来不及全部顾忌,又免不了有捧高踩低的,周一帆被晾在一边许久了。
一听这事儿,顾朗还没有说什么,明薇先气得七窍生烟:“那群眼睛里只有钱的东西!”她破口大骂,怒极甚至还爆了几句家乡话,听得顾朗原本心情沉重,现在反倒是笑了:“行了,有这个力气骂人,不如替他去把手术费交了……你带钱了吧?”
“我穷得就只剩下钱了。”明薇一挥手,哼哼冷笑,“那群只看得见钱的败类。”她踩着高跟鞋气势汹汹地走了,顾朗不放心她:“菁菁,你跟过去看看。”
“啊,哦,好的。”卓菁菁虽然不知道顾朗为什么有此一问,不过她马上就知道了,因为明薇转悠了半天没找到缴费的地方,她了悟,感情她是不会啊:“呃,这边。”
交了手术用的费用,明薇余怒未消,又胡搅蛮缠把接待的护士医生骂了个狗血淋头,无论他们怎么说是“按规矩办事”,她就是不依不饶,简直是仗势欺人的典范,卓菁菁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情的,在她印象里,也就只有没有什么教养又自私自利的中年妇女才做的出这种丢脸的事情。
毕竟很多护士医生也不过是听话做事而已,还真的怪不到他们头上,何必为难别人呢?
而且真的丢脸丢大了。卓菁菁硬着头皮拉了拉她的袖子:“那个,老师还在等我们回去呢。”
就是这句话让她偃旗息鼓,但是回到病房的还是还是气呼呼的,顾朗已经给周一帆做过一个简单的检查,发现伤口并没有恶化,看见卓菁菁那尴尬的样子,猜到了些许:“还没有骂过瘾?”
明薇刚刚怒火冲天,心跳过快,现在热得不行,挥手给自己扇风:“没过瘾,恨死了恨死了,怎么会有那么讨厌的事情!”
顾朗在她肩头按了按,温言道:“镇定点。”他慢慢拍着她的背脊,道,“小金鱼,医生从来都不是义兵,虽说救死扶伤乃是天职,然而真正有这样心肠的医生却没有几个,很多的人学医学护理,只是为了谋生,这只是一种职业,高尚是别人赋予的,你不应该要求太多。”
明薇垂眸不言,他安慰道:“人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古往今来,都不能避免,你应该明白很多事情是不能要求那么多的。”
明薇没有说话,她非常反感来医院,从前若是有什么不舒服,都是直接请家庭医生来家里看病的,后来顾朗学医,她就更有理由不去医院了,倒也不是畏惧医院的嘈杂与死亡,只是很多很多年前,她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她的奶奶,也就是明大海的生母病重,那个时候明大海只赚了一点点的小钱送回家里,她奶奶却不肯多花钱,是明薇一气之下跑到村里的赤脚大夫那儿,求着他过来看看的,但是老人家年纪大了,又多年操劳,突然发病,不是村里的大夫可以应对的,他也好心,借了辆三轮车把这祖孙驼到镇上的卫生院,可是……哪怕她跪在那些医生面前,也没有求得他们松口先把奶奶送进手术室里。
后来是路过的一位老中医给她扎了几针,才堪堪保住了性命,只是日后的身体愈发差了,没过几年,没能享到明大海的孝顺就过世了。
都说小孩子记不清小时候的事情,可是明薇却对幼年的一幕幕有非常清晰的印象,她永远记得,因为记得那么清楚,所以始终无法释怀这样的行为。
因此,与其说她是在替周一帆出气,是路见不平看不惯那些见钱眼开的医生,不如说是她在替曾经的自己破口大骂,可是那个时候她还那么小,其实还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她不能失去自己的奶奶。
明薇时至今日都记得自己当初的哭声,那惨白兮兮的医院大堂,也许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但是在她的记忆力一遍又一遍地被渲染,就变成了永远无法磨灭的噩梦。
这件事,顾朗很早就知道了。因此话也点到为止,不必多说,他想了想,先把明薇支开:“你带她们两个去找个地方落脚吧,我在这里就行了。”
虽然明薇要比卓菁菁和薛凝都要小一岁——为什么不是小两岁明明是差了两个年级对吧,那是因为明薇小时候上学跟不上人家的进度,所以留级了一年补课,真是一辈子的黑历史啊——但是她一个人天南地北哪里都跑过,顾朗对她很放心。
相比之下,卓菁菁和薛凝见过的世面就不多了,如果能够跟在明薇后面被她“祸害”些日子,日后不管是走出去待人接物还是结婚社交,都是有帮助的。
哦,前提是不要被她豪放的作风吓回来才行。毕竟这位大小姐一直都不走寻常路。
他对卓菁菁薛凝也好,周一帆也罢,都是抱有爱护之心的,既然收为弟子,自然希望多为他们考虑一二,所以安排了两个女孩,他也没有忽视周一帆,他一直待在医院里等到周一帆动完手术醒过来。
周一帆从麻醉中醒过来,就觉得背上一阵发疼,他还不能躺着睡,得趴着,四肢都麻痹了,口唇发干,他要回忆片刻才能想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动。”顾朗按住他的肩膀,替他倒了杯水,“伤口刚刚处理好,不要乱动。”
周一帆努力仰起头,辨认了半天,没有认出来他是谁,当初面试的时候那么多面试官在那里,他太紧张,根本记不得了:“您、您是……”
“我是顾朗,是你的老师。”顾朗声音温和,态度和气,“医院说联系不到你的家人,就联系了学校,所以我过来了,你放心,伤不重,养上几天就好了,你别多想,好好休息,知道吗?”
周一帆惊呆了,他一开始还以为顾朗是医院里的医生,却怎么都想不到竟然会是他的老师,他眨了眨眼,觉得眼球干涩,泪水就汹涌而下,他一边在枕头上蹭掉眼泪一边尴尬地说:“顾老师……”
顾朗微微笑了笑:“不要多想,一切等养好伤后再说。”